泛海控股: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2021-12-25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20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3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泛海控股”)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京
02 执 1577 号《执行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 年 12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公司”)、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
下简称“兴业银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
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长城资产收
购兴业银行对武汉公司的 8.1 亿元债权。同时,武汉公司、长城资产
等相关方签署了《还款协议》,武汉公司将向长城资产偿还债务。武
汉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措施,公司为武汉公司偿债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武汉公司、公司与长城资产民事纠纷一案,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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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2021)京方正执行证字第 00036 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长城资产(申请执行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责令
武汉公司、公司立即履行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
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逾期不执行,北京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依法将强制执行。
三、其他
公司将积极与长城资产开展沟通协商,争取尽快解决争议。同时,
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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