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孔爱国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 求是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增补孔爱国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涉及内容进 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提名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孔爱国的提名程序 符合有关规定,候选人的条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能够满足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的 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 二、同意提名孔爱国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唐建新、陈飞翔、严法善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