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 坚)2022-04-30
泛海控股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胡坚,2021 年期间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本
人因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任申请。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
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人辞任后形成的独立董事空
缺进行了增补。
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重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
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是独立董事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重要途
径,也是独立董事深入了解公司情况、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重要
渠道。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组织的历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会议,具体如下:
(一)出席 2021 年第十届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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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 15 1 0 否
在公司组织的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能够坦诚地发表意见、认真履
行职责,并能够综合借助自己的专业知识,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见、
建议及问询。
本人对 2021 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乃至不发表明确意见的情况。
(二)出席 2021 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分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
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如下:
应出席会议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专门委员会 缺席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审计委员会 8 8 1 0 否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否
薪酬与考核
1 1 0 0 否
委员会
在审议上述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时,本人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
报,并在公司已提供资料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搜集决策所需各类信息,
能够基于客观事实对审议事项进行研判,有重点、有策略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力争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1 年内,
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证券投资、对外担保、
重大人事变动、高管薪酬考核等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三)出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考虑,本人未能现场列席
年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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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认真了解公司 2021 年经营管理状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公司年
内发生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人事变动等重要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 年,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公司遵照以往惯例对年度担保
额度进行了授权,并对未在授权范围内的多项担保进行了单项审议。
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认
为公司对外担保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公司不存
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事项。本人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相关董
事会会议召开前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重点监督了审议程序中的关联方回避问
题,认为公司年内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系业务开展之所需,定价公允,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2021 年,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三家境外附属公司拟开展
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公司对其进行了事先授权。本人根据《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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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上述证券投资授
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建立了健全的证券投资业务流程、
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关于重要人事变动的独立意见
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年内发生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增补及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等重要人事变动予以关注,认真审查了拟聘人员履历,对公司上
述重要人事变动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条
件,公司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信息披露、公众舆情
2021 年,公司所属行业处于强监管且高压不减态势,政策、市
场情况变化较大,公司出现融资不畅、经营受阻等阶段性问题。作为
上市公众公司,公司一方面应做好企业经营——持续夯实企业存在的
基础,谋求以更好、更优的业绩来回馈投资者;另一方面应不断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持续夯实企业发展的基础,寻求最合规、最符合公
司需求的经营发展模式。因此,作为抓手的公司信息披露、公众舆情
等工作面临来自各方的巨大压力。
为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助力公司合规发展,本人及其他独立董
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公众舆情等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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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有效的监督,并就公众舆情事项与公司进行了及时的沟通。
(二)为公司脱困突围积极建言献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肆虐、行业发展空间持续收窄、债务久期匹配等
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公司经营压力、流动性压力凸显。年内,本人及
其他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国内外监管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情况,提
醒公司管理层密切跟踪政策和市场动态,时刻以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为
出发点,及时优化调整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要求公司尽快化解阶段
性流动性风险,以实现企业长远健康良性发展。
(三)持续关注、督导公司风控水平的改善与提高
公司治理结构当前面临更大挑战,风控能力尤其是金融业务风控
能力需要持续提升。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高度关注治理风险并不断督
促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和风控体系,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
高。
(四)自身学习情况
年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或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了相关
法规,通过加深对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加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判断和意识。
同时,本人通过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
展;积极参与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相关培训;通过参会、公司定期发
布的《公司简讯》(内部刊物)等方式,了解公司当月当季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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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开展现状及化解风险进展等,力求从公司发展现状出发,为公司
发展建言献策。
四、其他方面的说明
2021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没
有提议新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 7 月 19 日,本人已正式离任。尽管不再履职,本人仍将
继续关注公司发展,为公司建言献策,同时也感谢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对本人履职的支持,也祝愿泛海事业更上一层楼。
述职人:胡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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