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2-04-3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泛海控股”)聘
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永拓出具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
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永拓在审计报告中表示,其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泛海控股公司 2021 年发生净亏损 130.88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泛海控股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 36.81 亿元,其中受限资
金 8.37 亿元;有息负债账面余额 572.88 亿元,其中短期借款 128.90
亿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311.33 亿元。此外,本报告期内泛海
控股公司出现未能偿付到期债务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
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合计 168.58 亿元,相关负债的债权人有权按
照相关融资协议要求泛海控股公司偿还相关负债。上述情况表明存在
可能导致对泛海控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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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泛海控股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但仍存在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
(二)子公司未决诉讼事项的影响
子公司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因营业
信托纠纷等原因引发多宗诉讼,涉诉信托项目规模余额 277.19 亿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泛海控股公司管理层针对其中二审未决诉
讼计提了预计负债;针对一审未判决的诉讼及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潜
在营业信托纠纷等事项,因无法判断承担相关责任的可能性,泛海控
股公司管理层未就这些事项确认预计负债。我们无法就上述诉讼及潜
在诉讼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
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进行调整。”
永拓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如下:
“上述保留事项适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
—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二)的相关规定’,
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
保留意见》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
保留意见:(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
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广泛性,是描述错报影响的术语,用以说明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
响,或者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未发现的错报(如存
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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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
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
影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
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
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
要。
对泛海控股公司的保留事项均为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永拓认为,“由于上述保留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泛海控股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
本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对于永拓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
型,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
生的影响,将采取积极措施尽早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努力维护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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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董事会对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预期消除影
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
争取尽早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及其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一)针对公司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为尽快解决公司当前阶段遇到的阶段性流动性问题,确保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经营状况,
争取推动公司重回良性发展轨道:
一是继续巩固核心业务发展,同时保持对市场的敏锐嗅觉,挖掘
新的市场机遇;二是加快推进地产项目销售和回款,着力改善公司经
营创现能力;三是主动加强市场沟通联系,跟进市场政策变化信号,
积极优化债务结构并寻求融资机会、拓宽融资渠道;四是加强与债权
人的沟通,友好协商融资展期事宜,为公司落实其他化债措施争取时
间和空间;五是合理、灵活地通过资产抵债等方式,压降存量债务规
模;六是持续推进资产优化处置和引战工作,尽量回收资金,增加现
金流;七是全方位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合理控制经营成本,切实提高
人均效能。
除上述举措外,公司将进一步强化风险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防范机制,优化业务管理流程,提倡
精简、高效,在制度层面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二)针对子公司未决诉讼事项的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或情况,公司将督导控股子公司民生信托采取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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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一是领导机制层面,成立了多个工作领导小组,提高工作效率,
加快推动各项工作决策落地;二是风险化解层面,综合运用非诉清收、
融资方重组、资产核销等市场化手段,加大资产清收力度,制定资产
处置方案;三是员工队伍层面,通过优化公司组织架构,重新梳理部
门职能,完善激励政策,保障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四是外部力量层面,
全力推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工作,持续优化股权结构。
同时,公司将对相关涉诉案件依法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
司将加快推进上述措施落地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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