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2-04-3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2021 年,全球范围内新冠疫情反复,世界经济呈下行趋势。国
内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
纵观行业风向,金融业报告期内沿续了强监管高压态势,并进一
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增强监管权威性,金融活动要全部纳入金融
监管”监管要求,全年“严监管”、“零容忍”态势不减;在房地产领
域,国家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调控定位,客观上需要公司实施应
售尽售、加速回笼资金、不断改善现金流紧张状况的经营策略。公司
经营业绩承压,同时加大了公司治理挑战。
在此背景下,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
“依法监督”职能为抓手,充分发挥监事会各项职能优势,对公司治
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财务情况、重要经营活动、重大决策审议
和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
督,实现以规范保障经营、以合规促进发展的良性互动,全力维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架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含 2 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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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代表监事、4 名股东代表监事),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副主
席一名。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组成发生如下变动,具体如下:
2021 年 7 月,因工作变动原因,李明海辞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一
职。经履行法定程序,增补宋宏谋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并选举其为
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 8 月,因工作及身体原因,赵东辞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一职。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秀红当选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
同第十届监事会。
现任监事会成员中过半数拥有财务、审计、法律等方面专业背景
或经验,更符合监事会以合规经营为前提,以助力企业化解风险、脱
困突围为目标的履职要求,有利于监事会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监督职
能,为公司合规发展保驾护航。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16 次监事会会议(含定期会议
和临时会议),议案内容涵盖定期报告、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
监事会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同
意全部所审议案,无反对或者弃权的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决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情况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
第十届监事会 审议
1月4日 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通过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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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情况
关于为公司及部分境外附属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审议
3 月 19 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通过
任险的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
损失的议案
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
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审议
4 月 28 日 五、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第二次会议 通过
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七、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审议
4 月 29 日
第十三次会议 告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
第十届监事会 审议
6 月 30 日 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通过
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关于增补宋宏谋为公司第十届监 审议
7 月 19 日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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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情况
第十届监事会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审议
8月5日
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的议案 通过
第十届监事会 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 审议
8 月 20 日
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 通过
关于调整与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
第十届监事会 审议
8 月 24 日 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之间债务偿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通过
还方式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第十届监事会 审议
8 月 27 日 报告的议案
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通过
三、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海国际
第十届监事会 金融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 审议
8 月 31 日
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融资的 通过
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审议
10 月 29 日
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告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第十届监事会 审议
11 月 30 日 限公司申请调整融资相关安排的
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通过
关联交易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
第十届监事会 件的议案 审议
12 月 8 日
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二、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通过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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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情况
三、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五、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六、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的议案
七、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
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八、关于同意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
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
标准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为控股子公司提 审议
12 月 29 日
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通过
第十届监事会 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海国际 审议
12 月 31 日
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金融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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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情况
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融资的
议案
三、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年内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审议程序是否合规,特别是关联交易
中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等事项进行认真监督。
此外,公司监事积极出席年内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
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监督,并对股东大会决议
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四、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监督
事项无异议。现就有关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
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与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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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制度的要求科学决策,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
度相对完善,“三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时,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并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
违规行为。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各期财
务报告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了若干关联交易
事项,交易安排均符合一般商业原则,属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开展重
大关联交易前取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三
会”审议程序,会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予以回避,独立
董事均对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
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经营
发展,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并未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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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股东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
(四)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重点检查和关注。公司监事会
认为:公司各项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相关制度、体系得到了有效执行,有助于护航公司经营发展;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的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监督及合规运行情况。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已建立起相
对健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2021 年内,因公司控股子
公司出表,公司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其中对项目涉及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开展了严格管理。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执行人管
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交易的情形,
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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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司核
心发展目标,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为前提,以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为要务,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监督职能。
第一,公司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
监事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最
新的政策要求,在阶段性经营压力攀升、合规要求更高的新形势下,
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履职监督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合规性。
第二,公司监事会将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参加或列席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和信息披露工作的
监督,推动经营管理的规范开展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三,公司监事会将积极主动配合董事会做好股东提案、督办工
作,切实传达公司股东诉求,维护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好监事会的监
督服务职能。
第四, 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
检查,审慎判断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理性,确
保公司合规经营,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五,公司监事会将发挥成员各自行业、各自专业领域内的经验
及知识,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同时,积极主动为公司发展决策献言
献策,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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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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