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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诉讼进展公告2022-05-28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2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泛海控股”)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传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原告”、“北京银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

纷为由,将公司境外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

海控股国际”)、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民生担保”)诉至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24 日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泛海控股国际、公司、民生担保与北

京银行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被告泛海控股国际尚欠原告北京

银行贷款本金 69,300,000 美元,利息 392,186.72 美元,被告泛海控股

国际承诺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向原告北京银行支付上述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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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原告北京银行同意就贷款本金 69,300,000 美元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收

利息。2022 年 4 月 12 日贷款到期后,贷款本金 69,300,000 美元自 2022

年 4 月 13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50%计收罚息。对被告泛海控股国际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拖欠的利

息自应付息之日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50%计收罚息;被告泛海控股国际承诺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向原告

北京银行支付上述利息及罚息。

    (三)案件受理费、原告北京银行主张的律师费、财产保全费、

公告费,由被告泛海控股国际承担。上述费用被告泛海控股国际承诺

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向原告北京银行付清。

    (四)被告泛海控股以其开立在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的三张存单

项下本息对被告泛海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上述(一)至(三)项还款义

务向原告北京银行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五)被告民生担保对被告泛海控股国际上述(一)至(三)项

还款义务向原告北京银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如被告泛海控股国际、被告泛海控股、被告民生担保未能

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清偿原告北京银行上述全部债权,原告北京银

行可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其他

    由于上海地区疫情管控原因,公司未能在上述调解协议约定的还

款日(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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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泛海控股国际尚未偿还上述债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

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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