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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05-31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 海控 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 泛控 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 泛控 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 泛控 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 泛海 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 泛海 0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公司”、“发行人”)发行的“18 海控 01”、“19 泛控
01”、“19 泛控 02”、“20 泛控 01”、“20 泛控 02”、“20 泛控 03”、“20 泛海 01”、“20
泛海 02”的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与泛海控
股签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泛
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有关
约定,现就泛海控股及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诉讼进展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2 日,泛海控股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传票,北京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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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原告”、“北京银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
由,将公司境外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国际”)、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担保”)诉至法
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24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泛海控股国际、公司、民生担保与北京银行达成
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被告泛海控股国际尚欠原告北京银行贷款本金
69,300,000 美元,利息 392,186.72 美元,被告泛海控股国际承诺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向原告北京银行支付上述本息。
    2、原告北京银行同意就贷款本金 69,300,000 美元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收利息。2022 年 4 月 12 日
贷款到期后,贷款本金 69,300,000 美元自 2022 年 4 月 13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
《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50%计收罚息。对被告泛海控股国际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拖欠的利息自应付息之日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的
贷款利率上浮 50%计收罚息;被告泛海控股国际承诺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向原
告北京银行支付上述利息及罚息。
    3、案件受理费、原告北京银行主张的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由被
告泛海控股国际承担。上述费用被告泛海控股国际承诺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向
原告北京银行付清。
    4、被告泛海控股以其开立在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的三张存单项下本息对被
告泛海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上述(一)至(三)项还款义务向原告北京银行承担质
押担保责任。
    5、被告民生担保对被告泛海控股国际上述(一)至(三)项还款义务向原
告北京银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如被告泛海控股国际、被告泛海控股、被告民生担保未能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清偿原告北京银行上述全部债权,原告北京银行可向上海金融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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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
    由于上海地区疫情管控原因,公司未能在上述调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日(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经核实,截至 2022 年 5
月 28 日,泛海控股国际尚未偿还上述债务。
    二、部分资产被冻结的情况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金融法院冻结了公司部分资产,冻
结期限均为三年,具体冻结情况如下:北京金融法院冻结了公司持有的泛海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90%股权、泛海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90%股权、北京山海
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00%股权、泛海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泛
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信建投作为“18 海控 01”、“19 泛控 01”、“19 泛控 02”、“20 泛控 01”、“20
泛控 02”、“20 泛控 03”、“20 泛海 01”、“20 泛海 02”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中信建投
将按照上述各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
人职责,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特此提请“18 海控 01”、“19 泛控 01”、“19 泛控 02”、“20 泛控 01”、“20 泛
控 02”、“20 泛控 03”、“20 泛海 01”、“20 泛海 02”持有人关注相关风险,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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