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 授权额度展期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五 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授权额度展期的 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授权额度展期,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 需求,且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我们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我们有义务在董事 会会议上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独立董事:严法善、唐建新、孔爱国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