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8-23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11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桥东南角泛海国际售
楼处二层大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栾先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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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泛海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股东合计 73,069 名。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5 名,代表股份
3,326,921,0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0260%。会议具体出席情
况如下: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名,代表股份
3,306,146,5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6262%。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0 名,代表股份
20,774,5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99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
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23 名,代表股份 25,673,519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49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授权额度展期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所述事项系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参加会议的关联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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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进行了回避,具体情况见下:
序号 关联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1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3,177,247,578
2 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124,000,000
合计 3,301,247,578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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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结果汇总
表决情况
表决
议案序号和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分类 结果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23,374,918 91.0468 2,298,601 8.9532 0 0.0000
授权额度展期的关联交易议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
案 23,374,918 91.0468 2,298,601 8.9532 0 0.0000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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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丁永聚、马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二)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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