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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案件进展公告2022-09-24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13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一)与烟台山高合同纠纷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

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与烟台山高弘灏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债权人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烟台山高”)发生合同纠纷,烟台山高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1 年 4 月 3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后被执行人武汉公司申请不予执

行公证债权文书,武汉中院裁定驳回被执行人的申请。被执行人不服

该裁定,已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复议裁定尚未作出。该

案件所涉部分被执行财产的评估工作亦在进行中。2022 年 6 月 28 日,

因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被执行人的不予执行申请正在复议中,且评

估报告短期内无法作出,武汉中院裁定终结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与英大信托合同纠纷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以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为由,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公司诉至北京金融法

院,后北京金融法院根据英大信托申请对公司部分财产采取了保全措

施。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后武

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收到北京

金融法院二审判决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9 月 25 日、2022 年 3 月 2 日、2022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与浙越资产股权转让纠纷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越资产”)因与公司发生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涉案股权转让款 6,124.5 万

元),向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越城法院”)提起

诉讼。浙越资产向越城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越城法院先后裁定冻结了

公司持有的武汉公司等多家控股子公司股权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查

封了公司名下部分房产。针对上述超标的额查封、冻结公司财产的保

全措施,公司向越城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异议。后经浙越资产申请及

越城法院执行异议裁定,越城法院解除了本案中对公司名下部分房产

的查封,及对公司持有的武汉公司等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冻结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6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2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2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一)与烟台山高合同纠纷

    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2022)鄂 01 执

恢 173 号《恢复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名下部分被执

行财产的评估工作已完成,符合处置条件。武汉中院依照法律规定,

恢复前述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

    (二)与英大信托合同纠纷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2)京 74

执 392 号《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英大信托向北京金融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已立案执行。北京金融法院责令公司、武

汉公司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与浙越资产股权转让纠纷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越城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

因本案已执行完毕,经浙越资产向越城法院申请,越城法院裁定解除

对公司财产的全部查封冻结措施。

    公司与浙越资产的股权转让纠纷已终结。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

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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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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