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于强制执行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11-19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148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强制执行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8 年 7 月,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武汉
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广公司”)向信达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租”)申请融资 17.90 亿元。由
于上述融资未能按期清偿完毕,信达金租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申请执行。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18 日、2019 年 11 月 12 日、2020 年 6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24 日、2021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8 月 17 日、
2022 年 9 月 17 日、2022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2022)鄂 01 执
恢 26 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2022)鄂 01 执恢 26 号之四《执行
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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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鄂 01 执恢 26 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查封武汉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
场内世贸中心 B 地块 5 号楼;查封武汉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
泛海国际中心/栋酒店单元 1-20 层酒店;查封城广公司位于武汉市江
汉区王家墩商务区泛海城市广场二期部分房产。查封期限均为三年。
(二)(2022)鄂 01 执恢 26 号之四《执行裁定书》
因部分土地使用权已处置完毕、申请执行人暂不要求处置控制的
其他财产等原因,属于客观上的执行不能,本案应当依法退出执行程
序。依照相关规定,武汉中院作出裁定如下:
终结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0)京长安执字第 483 号执行证书的
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执行证书确定的未履行的义务。终结本
次执行程序后五年内,本院将定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
财产,发现新的财产线索且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本院将依法恢复执
行。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持本裁定再次
申请执行。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
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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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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