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2023-04-08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9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泛
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195 号,
以下简称“关注函”)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关注函涉
及内容进行梳理、核实、反馈,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回复。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注函主要内容
前期,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在
诉讼过程中对你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
证券”)35 亿股股份进行了冻结;2023 年 2 月 2 日,你公司收到济
南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和《拍卖通知》,济南中院拟在京东司
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泛海控股持有的民生证券 34.71 亿股股权。
2023 年 3 月 16 日,你公司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显示,上述
关于民生证券 34.71 亿股股权的拍卖已成交,由竞买人无锡市国联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竞得,拍卖成交价为 91.05 亿元。3 月 21 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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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显示,你公司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执
行裁定书》,对于本次拍卖事项后续还涉及竞买人缴纳拍卖成交余款、
办理相关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3 月 25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拍卖事项的进展公告》的显示,你公司收到
济南中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同时本次民生证券变更主要股东事
项尚需通过有关部门核准,能否最终成交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最终成
交,预计将产生投资收益约 35.48 亿元,另将相应减少你公司部分债
务。3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显示,北京金融法
院冻结了你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 35.55 亿股股份,冻结期限自 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上述冻结事项涉及的相关方为民
生银行。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说明:
1. 请你公司说明在民生证券股份被拍卖成交后又再次被冻结的
具体原因、截止目前的进展情况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2. 请你公司结合本次拍卖成交涉及的审批程序、交割手续等,
说明民生证券股份再次被冻结后对本次交易的实施是否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3. 4 月 1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务到期的公告》显示,
你公司未完成涉及金额为 2.72 亿元债务的全部偿付工作,你公司称
可能会面临债权人就未履行债务向法院申请执行而导致公司资产被
查封、冻结、拍卖等风险。请你公司结合目前的债务情况,自查并说
明是否存在重大债务到期或逾期但未披露的情况,并请充分提示你公
司目前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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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3 年 4 月 7 日前将有
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回复
(一)请你公司说明在民生证券股份被拍卖成交后又再次被冻结
的具体原因、截止目前的进展情况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经公司了解,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被再次冻结,是
由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武
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之间的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西三环支行与公司、公司控
股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导致,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
展公告》。
截至本回复披露日,上述两起案件正在一审诉讼过程中。公司在
组织应诉的同时将与债权人友好协商,争取尽快解决上述争议。
(二)请你公司结合本次拍卖成交涉及的审批程序、交割手续等,
说明民生证券股份再次被冻结后对本次交易的实施是否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上述冻结均为轮候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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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法院全部处分标的物后
轮候查封效力问题的批复》等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已查封、扣押、
冻结的全部财产进行处分后,该财产上的轮候查封自始未产生查封、
扣押、冻结的效力;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的,冻结的效力消灭,
人民法院无需先行解除该财产上的冻结,可直接进行处分,有关单位
应当协助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因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并
咨询律师,公司认为上述轮候冻结不会对民生证券股份司法拍卖后的
股份过户产生影响。
(三)4 月 1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务到期的公告》显
示,你公司未完成涉及金额为 2.72 亿元债务的全部偿付工作,你公
司称可能会面临债权人就未履行债务向法院申请执行而导致公司资
产被查封、冻结、拍卖等风险。请你公司结合目前的债务情况,自查
并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债务到期或逾期但未披露的情况,并请充分提示
你公司目前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
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即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违约情况,应及时披露。
经自查,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重大债务到期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 24 亿
元,已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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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笔债务到期前的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已收到济南中院作
出的《执行裁定书》和《拍卖通知》,济南中院拟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 10 时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拍卖公司持有的
民生证券 347,066.67 万股股权(详见公司 2023 年 2 月 4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系其中 23.6 亿股民生证券股份的质押权人,依法享有优先
受偿权,并且根据济南中院《拍卖通知》中的评估价格及起拍价格估
算,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应可足额获得清偿。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通过查询京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上述
关于民生证券 347,066.67 万股股权的拍卖已成交,由竞买人无锡市国
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最高应价竞得。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
收到济南中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济南中院出
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6 日、2023 年 3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 公司境外子公司泛海广场有限公司向洛杉矶市中心投资有限
合伙企业申请贷款约 8.74 亿元,已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到期。公司
正在与债权人协商偿债、展期相关处理方案。截至本回复披露日,该
债权人未就此向公司提起诉讼。
3. 除上述债务外,对于公司其他到期未能清偿的重大债务,公
司已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当前,受公司债务问题影响,公司面临一定的阶段性流动性风险,
公司较多资产被查封、冻结,对公司公司旗下金融、房地产两大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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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及公司持续推动的资产优化处置等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流动性压
力亟待突破性改善。
2023 年内,公司将坚持底线思维,迎难而上,充分借助公司多
年积累的深厚资源优势,借力政策形势变化,努力解决好公司当前发
展所面临的的阶段性问题。同时,公司亦将积极推进经营创利增效,
落实资产优化处置、多层面引战等各项重难点工作,争取尽快改善公
司经营状况,推动公司重回良性健康发展轨道。
请广大投资者对公司上述情况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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