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于收到法院《通知书》及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 海控 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 泛控 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 泛控 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 泛控 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 泛海 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 泛海 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通知书》及
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2023 年 4 月 25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债权
人北京狮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王资产”)向北京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
司进行重整,同时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一中院下达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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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京 01 破申 391 号,北京市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
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
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 若法院裁定受理狮王资产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将有利于
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
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概述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收到狮王资产发来的《告知函》,狮王
资产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
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
整,同时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一中院送达的关于狮王资产
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通知书》、申请书等材料,同
日公司向北京市一中院提交了《关于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
无异议的函》并收到了北京市一中院下达的《决定书》(2023)京
01 破申 391 号,北京市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二、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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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包括债
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与债权人、意向
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
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
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成功率。如果公司预重整成
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
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预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
管理人的开展工作,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
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
问题的方案,推进公司重整工作进展;同时,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继
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
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
若法院依法受理狮王资产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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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规定,若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
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
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
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14 日起连续 10 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1 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2.1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1 元/股,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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