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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2023-04-29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2022 年,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尤其是发达经济体下

行趋势明显。国内经济面临增速放缓、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等多重因素

冲击,但仍保持了较强的韧性,呈现出企稳回升的态势。

    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风向,年内金融业监管政策频出,持续贯

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完善各行业领域监管规则,

加强金融法治建设,严厉惩治金融腐败”监管措施,严监管力度持续

强化;在房地产领域,国家延续“房住不炒”的调控总基调,年内地

产融资利好政策频出且迅速落地,但主要受益者集中于头部企业,需

求端市场也未见明显回暖。受此影响,公司当前经营仍面临较大的风

险与挑战,公司亟需想办法、谋出路、寻发展,公司管理层既有压力,

更存动力。

    在此背景下,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依法监督”职能为抓手,充分

发挥监事会各项职能优势,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财务

情况、重要经营活动、重大决策审议和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实现以规范保障经营、以合规

促进发展的良性互动,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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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架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含 4 名股

东代表监事、2 名职工代表监事),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副主

席一名。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组成发生如下变动:

    2022 年 2 月,因个人原因,宋宏谋辞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

代表监事一职。经履行法定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增补罗成为公司股东

代表监事,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赵英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同公

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 7 月,因工作变动原因,刘洪伟辞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一职。经履行法定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增补刘晓勇为公司股东代表监

事,任期同第十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构成年内基本保持稳定,且绝大多数成员拥有财务、

投资、法律等方面专业背景或经验,监事会年轻化、专业化,有助于

监事会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助力公司合规发展。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8 次监事会会议(含定期会议和

临时会议),议案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出售资产、对外担保、监事会

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同意全部

所审议案,无反对或者弃权的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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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主席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二)关于增补罗成为公司第十届
                     3 月 14 日                                      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控股子公
                                  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
                                  值损失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                (六)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
                     4 月 28 日                                      审议通过
       会议                       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七)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的议案;
                                  (八)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带强
                                  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十)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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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第十届监事会                    关于增补刘晓勇为公司第十届监事
                      7月4日                                          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8 月 30 日                                       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第十届监事会
                      9月8日       公司申请调整融资相关安排的关联     审议通过
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交易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泛海城市
   第十届监事会
                     10 月 24 日 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       审议通过
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
                     10 月 28 日                                      审议通过
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告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控股子
   第十届监事会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2 月 26 日                                      审议通过
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控股子公
                                   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年内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审议程序是否合规,特别是关联交易

 中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等事项进行认真监督。

     此外,公司监事积极通过视频会议等创新形式出席年内召开的历

 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进行

 监督,并对股东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四、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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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资产出售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监

事会对监督事项无异议。现就有关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

会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与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

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制度的要求科学决策,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

度相对完善,“三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时,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并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来开展财务工作,公司财务制度健

全,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

违法违规行为。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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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财务报告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

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了若干关联交易

事项,交易安排均符合一般商业原则,属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开展重

大关联交易前取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三

会”审议程序,会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予以回避,独立

董事均对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

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经营

发展,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并未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或股东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重点检查和关注。公司监事会

认为:公司各项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发现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资产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重要资产出售的定价依据、履行的审议程序

等进行了重点监督与关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资产出售交易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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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标的资产账面值、现状以及市场情况等多种

因素,由各方协商确定,符合商业逻辑和一般市场情况,且已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未出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相关制度、体系得到了有效执行,有助于护航公司经营发展;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的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监督及合规运行情况。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已建立起相

对健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

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

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

生内幕交易的情形。

    五、公司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因财务指标变化而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为尽快改善经营状况,公司将以司法重整为契机,并计划通过资产处

置、引入战投、全力化债、防范风险等多重手段竭尽全力提升经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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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避免退市风险。

    作为“三会一层”中关键的监督环节,公司监事会将在加强自身

建设同时,更充分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履行好监督职能,持续建言献

策,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紧紧围绕“改善持续经营、保障上市地位”这一核心目标,

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为前提,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要务,

继续勤勉尽职履行好监督职能,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第一,公司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完善监督职能,

增强监督工作有效性。公司将积极组织监事参加各类业务培训,认真

学习国家政策、相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在阶段性经营压力攀

升、合规要求更高的新形势下,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履职监督能力,

保障公司经营的合规性。

    第二,公司监事会将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参加或列席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和信息披露工作的

监督,推动经营管理的规范开展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三,公司监事会将积极主动配合董事会做好股东提案、督办工

作,拓宽与公司股东交流沟通的多方渠道,切实传达公司股东诉求,

维护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好监事会的监督服务职能。

    第四,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

查,强化对重点部门和重大业务的监督力度,审慎判断公司重大决策

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理性,确保公司合规经营,确保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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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五,公司监事会将发挥成员各自行业、各自专业领域内的经验

及知识,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同时,积极主动为公司发展决策献言

献策,助力公司改善经营局面。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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