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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达:诉讼进展公告2019-01-23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 *ST 康达           公告编号:2019-005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康达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现就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粮深圳公司”)诉本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
应诉通知书[(2017)粤民初 63 号]及相关材料。【详见公司 2017 年 9 月 13 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公告》,公告
编号:2017-057】
    2018 年 1 月,原告中粮深圳公司向省高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
扣押冻结本公司价值 518,725,153.38 元人民币的财产。【详见公司 2018 年 1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2018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以“已被省高院冻结的八个银行账户中的资金总
额已超过中粮公司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及申请诉讼保全的金额人民币
518,725,153.38 元”为由,向省高院申请解除对本公司名下 65 套房源的查封。
    2018 年 12 月 4 日,本公司收到省高院民事裁定书[(2017)粤民初第 63-1
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
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省高院裁定解除对本公司名下 65
套房屋的查封。【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6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19 年 1 月 21 日,本公司收到省高院财产保全通知书[(2017)粤民初 63

                                   1/2
号],省高院已经续封公司以下财产:
    (1)2018 年 12 月 18 日,继续冻结公司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分行、广州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农
村商业银行福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银行存款,实际冻
结金额共计 403,693,515.36 元,冻结期限 12 个月(从 2018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17 日止)。
    (2)2018 年 12 月 17 日,继续冻结公司名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深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的银行存款,实际冻结金额共计
122,558,547.09 元,冻结期限 12 个月(从 2018 年 12 月 17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但由于冻结公司存款金额较大,致
使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受限。如最终裁定需由本公司支付与上述诉讼事项相关的金
额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将对本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本公司将
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财产保全通知书[案号(2017)粤民初 63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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