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达:关于股东股权变更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09-17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ST 康达 公告编号:2019-075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变更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接到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通知,京基集团与深
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超投资”、“标的公司”)股东罗
爱华、陆伟民已办理完成受让华超投资 51%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16 日在指定信披媒体发布的《关于股东股权变更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9-059)】,同时,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京
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如下: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企业名称 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陆伟民 刘辉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51%)
陆伟明(40%);
股东 陆伟民(19.6%)
罗爱华(60%)
罗爱华(29.4%)
陆伟民(董事长、总经理)
罗爱华(董事) 刘辉(执行董事、总经理)
成员
王红城(董事) 朱丽君(监事)
张明华(监事)
根据京基集团与华超投资及其股东罗爱华、陆伟民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
约定,标的公司在如下期间内放弃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 11,664.18 万股股份(占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9.85%)除收益权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权利(以下简称“放弃表
决权”):“(1)自本次转让首笔交易价款自资金监管账户解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
行账户之日起(含当日)至标的公司 100%股权过户至京基集团名下之日;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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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终止之日,或(3)有权主管部门同意京基集团发出全面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日
起 3 个月届满之日(注:该期间京基集团向资金监管账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条件
及第一期交割过户条件须持续满足),放弃期间以前述(1)、(2)、(3)情形出
现孰早日止。但标的公司及/或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的,放弃期间则应延续至标的公司
及/或转让方履行完毕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放弃表决权事宜尚未生效。
本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及标的
公司放弃表决权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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