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康达尔:关于签署项目招商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2019-11-19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9-100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招商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书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
定性。
    2、本框架协议书的签署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
大影响,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均在正常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框架协议书签署概况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参加了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项目(第七批)集中开工和签约文昌分会场

活动。公司与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签署《康达尔文昌市年出栏 30 万头生猪养殖
产业链项目招商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书”)。
    二、框架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文昌市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投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康达尔文昌市年出栏 30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
    2、项目内容:新建饲料生产、生猪养殖、生猪屠宰、食品加工与流通以及其
他配套设施。项目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项目包括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及其他必

要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包括生猪养殖、生猪屠宰、食品加工与冷链物流及其他必

                                   1 / 3
要配套设施。
    3、项目经营模式:自繁自养。
    4、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分两期总投资约 10 亿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其

中一期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8 亿元人民币,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2 亿元人民币。
    (三)协议主要约定
    1、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项目选址,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供地,并按照
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完成通路、通水、通电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
    2、甲方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依法给予乙方最大的扶持和优惠;提供乙

方项目的备案支持和快捷审批服务。
    3、乙方负责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有权独立自主开展项
目建设和生产经营。
    4、项目的具体投资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的约
定为准。

    三、签署框架协议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书是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
话会议精神,推进生猪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现代养殖业,助力产业发展。
同时,公司可以发挥海南省文昌市的土地资源优势,并在当地政府支持下构建公
司农业全产业链,加速推进现代农业的战略布局。

    因双方关于项目投资的后续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本框架协议书在一
定时间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书为双方开展项目投资的指导性协议,具体合作的实施
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截止至目前,框架协议书尚在对方进行内部盖章

流程,公司暂未取得签署版的框架协议书。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分别与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湛江市

徐闻县人民政府签署了《高州市年出栏 10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2 / 3
和《徐闻养猪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目前仍在开展项目相关的土地经营权流转、
规划设计和报批报建等工作。
       (2)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与华南农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目前双方合作正在进行。
       (3)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与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签署《康达
尔茂名市电白区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目前项目正在推
进。
       (4)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与广东省梅州市农业农村局签署《康达尔梅

州市年出栏 6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目前项目正在推进。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10 月 22 日、11 月 1 日、11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项目
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2019-097、2019-099)和《关于签
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2、在本框架协议书签署前三个月内,除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外,
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均无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
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

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