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尔:《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19-12-27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19 年 12 月 26 日,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18]29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如
下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中的股东代表由
提出侯选人名单,股东大会审议监事选举的提案,应
股东提出侯选人名单,股东大会审议监事选举的提
当对每一个监事侯选人逐个进行表决。改选监事提案
1 案,应当对每一个监事侯选人逐个进行表决。改选
获得通过的,新任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职
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第
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新。监事
一个工作日就任。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
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
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
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
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
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2 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
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
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
股东大会;
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
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
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在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情况 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
3 的同时,可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直接报 责,并向董事会通报或向股东大会报告,也可以直
告情况。 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或者其
他部门报告。
除上述拟修订的条款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