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给予独立判断,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必要事项,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应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王红兵、李东明、栾胜基、陈东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