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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基智农: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14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与罗爱华及伟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署《伟江发展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
人民币 21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的价格转让给罗爱华。
    罗爱华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形,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
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 年 4 月 13 日上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此项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资料
    姓名:罗爱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香山中街 2 号天鹅堡
    罗爱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与公司关联关系

                                     1/5
    罗爱华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形,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第(二)款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3、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在 2019 年 9 月 12 日之前系由
罗爱华控股;公司第六大股东季圣智系罗爱华女儿的配偶。除此之外,罗爱华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
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伟江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 年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 100%。
    标的公司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账面净资
产为 592.33 万港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港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164,681.36              25,178,150.96
负债总额                                    19,241,401.67              19,241,071.67
净资产                                        5,923,279.69              5,937,079.29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3,799.60                   -9,831.25
注:2018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9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重要事项说明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截至协议签署之日,标的公司应收公司欠款为 2,047.23 万港元,应收公司
控股子公司满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旺发展”)欠款为 244.53 万港元;
公司应收标的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国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劲投资”)欠
款为 284.07 万港元。
   债权人                          债务人                          金额(万港元)

标的公司      公司                                                           2,047.23

标的公司      满旺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的另一香港子公司)                     244.53

                                        2/5
公司           国劲投资有限公司(标的公司控股的另一香港子公司)      284.07

    除上述资金往来外,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标的
公司理财以及其他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3、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
经营性往来。
    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
务资助的情形。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罗爱华
    标的公司:伟江发展有限公司(RIVERWAY DEVELOPMENT LIMITED)
    (二)协议主要约定
    1、债务豁免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免除对甲方、满旺发展的全部债权,甲方、满旺发展无
需再向标的公司支付任何款项或费用;甲方免除对国劲投资的全部债权,国劲投
资无需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款项和费用。
    2、股权转让及支付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所持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人民币 210 万元(大写:
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在协议生效当日向甲方支
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1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
    3、甲方权利与义务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再参与标的公司
财产、利润的分配,也无需对标的公司债务承担任何清偿责任。
    4、乙方权利与义务
    从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
股东义务,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以标的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为基础,
并综合考虑标的公司与公司之间历史债权债务关系后,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确定。
                                        3/5
定价原则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整合公司现有资源,聚焦公司
核心产业,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加速推进公司战略布局。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产生一定投资收益,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积
极影响。转让子公司股权所得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整合
公司现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认可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
战略,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产业,提升整体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
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对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伟江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4/5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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