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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基智农:关于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05-19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
性。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
大影响,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形。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与汕尾市农业农村局签署《京基智农汕尾市年出栏 60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

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投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京基智农汕尾市年出栏 60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
    2、项目内容:新建饲料生产、生猪养殖、生猪屠宰、食品加工与流通以及其
他配套设施,将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项目包括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及其他必要
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包括生猪养殖、生猪屠宰、食品加工与冷链物流及其他必要

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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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经营模式:自繁自养。
   4、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分两期总投资约人民币 15 亿元(含流动资金)。
   (三)协议主要约定

   1、甲方及汕尾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协议,督促乙
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投资及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目标。
   2、甲方及汕尾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乙方项目工程的建筑设计方案(含平面
布置方案、立面效果图和项目整体鸟瞰图)进行审查;在乙方项目建设完工后,
指导乙方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

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在项目启动运行或实际排污前,指导协助乙方按规定办理
排污许可证并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项目环评文件开辟审批绿色通
道。
   3、甲方及汕尾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乙方生产的肉猪依法依规进行检疫,并
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或减免检疫费用。汕尾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乙方企业在疫

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乙方必须按规定落实好主体责任。
   4、甲方协调汕尾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选择合规、合理的项目用地,及时组织
开展相关土地出让工作,并在符合法律、法规或政策前提下和权限范围内,为乙
方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协助和便利。
   5、甲方协调汕尾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所需相关手续,协调

相关主管部门对乙方项目所需报建工程的报批给予支持,协调汕尾市下属乡镇政
府协助乙方清除所承包(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包括供电、通讯、供水线路、
坟地、青苗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等),协助扩宽进入项目场地的道路,满足运输
车辆通过,相关费用及附着物补偿由乙方按实际依法承担。
   6、在乙方生猪年实际出栏量符合有关扶持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协调

汕尾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将乙方的项目企业列为重点扶持企业,按规定积极向上
级农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享受“农业产业化重点
龙头企业”扶持政策。
   7、甲方支持乙方探索楼房养殖,协调汕尾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为乙方办理用
地及相关报建报批手续提供协助和便利,积极为乙方争取、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8、乙方承诺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经营权后积极开工建设并投产,按计划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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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额建成集饲料生产、生猪养殖、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等于一体的产业链条。
    9、乙方承诺在条件可行时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积极带动当地养殖户发展,助
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10、乙方承诺项目所产生猪优先保障项目当地市场供应。
    11、乙方产能达到一定规模需配套屠宰加工业务时,其猪肉产品限于供应企
业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所需。
    三、签署框架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汕尾市农业农村局签署框架协议,是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促进生猪生产

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生猪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现代养殖
业,助力产业发展。同时,公司可以发挥汕尾市的土地资源优势,在当地政府相
关部门支持下加速构建农业全产业链,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项目投资协议,后续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因此,
框架协议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公司与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项目投资的指导性协
议,具体合作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分别与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湛江市
徐闻县人民政府签署了《高州市年出栏 10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和《徐闻养猪项目投资框架协议》,项目已于 2019 年 12 月正式开工。

    (2)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与华南农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目前双方合作正在进行。
    (3)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与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签署《康达
尔茂名市电白区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目前双方合作正
在进行。

    (4)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与广东省梅州市农业农村局签署《康达尔梅

                                    3 / 4
州市年出栏 6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目前双方合作正在进行。
    (5)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与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签署《康达尔文昌
市年出栏 30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招商投资框架协议书》,目前双方合作正在

进行。
    (6)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康
达尔贺州市年出栏 200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项目已于 2020
年 3 月正式开工。
    (7)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分别与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政府及江门市农业农

村局、新会区人民政府及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台山市人民政府及江门市农业农村
局就建设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各方合作正在进行。
    2、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
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
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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