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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基智农: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6-24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0-040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 100 大厦 A 座
71 层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
间。
    5、主持人:董事蔡新平先生(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管控影响,董事长
熊伟先生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现场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1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53,481,1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7.8232%。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5,162,5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33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8,318,5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8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1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5,618,4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303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299,915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1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8,318,5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89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6,942,7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503%;反对 2,632,3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7447%;弃权 3,906,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1.1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080,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358%;反对
2,632,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116%;弃权 3,906,044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527%。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6,739,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0928%;反对 2,632,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47%;弃权 4,109,131 股,占出席会议有
                                   -2-
表决权股份的 1.1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77,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263%;反对
2,632,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116%;弃权 4,109,13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622%。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6,703,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0825%;反对 2,631,8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7445%;弃权 4,146,1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1.17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40,5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6707%;反对
2,631,8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108%;弃权 4,146,13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185%。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6,710,79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0847%;反对 2,579,8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7298%;弃权 4,190,4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1.18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48,1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6823%;反对
2,579,8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316%;弃权 4,190,45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861%。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6,513,3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0288%;反对 2,634,0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7452%;弃权 4,333,6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1.2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650,7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815%;反对
                                   -3-
2,634,0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142%;弃权 4,333,63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43%。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6,666,7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0722%;反对 2,603,6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7366%;弃权 4,210,7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1.19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04,1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6152%;反对
2,603,6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78%;弃权 4,210,75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170%。
    7、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京基
时代实业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86,453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5.9277%;
反对 15,644,82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3.8116%;弃权
171,28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6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02,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8969%;反对
15,644,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421%;弃权 171,287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10%。
    本议案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426,8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7.7214%;反对 3,793,1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731%;弃权 4,261,1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1.2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
    同意 57,564,1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256%;反对
3,793,1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806%;弃权 4,261,11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938%。
    9、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生猪养殖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6,492,2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0229%;反对 2,698,9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7635%;弃权 4,289,9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1.2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629,6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493%;反对
2,698,9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131%;弃权 4,289,90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376%。
    10、审议《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 《关于补选陈家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864,0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2.18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01,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9126%。
    表决结果:当选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
告。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
意见的情况、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以及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
工作等进行了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炳锋、银博洋
    3、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5-
《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