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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基智农: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
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 年上半年,除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营性往来资金外,公
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
计至本年度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99,912.8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80%,均系为房地产项目山海上园二期 2、6、
7 栋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2,109.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83%。公司所有对外担保
均已经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未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对象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魏达志先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本次提名魏达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和董事会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提名魏达志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红兵、李东明、栾胜基、陈东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