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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基智农:关于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12-18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0-075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是否能够如期顺利履行尚
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
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
而定。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均在正常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与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投资建设生猪养殖产业链项
目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框架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投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
    2、项目内容:新建饲料生产、生猪养殖、生猪屠宰、食品加工与流通以及
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将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项目包括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及其
他必要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包括生猪养殖、生猪屠宰、食品加工与冷链物流及其

                                  1 / 5
他必要配套设施。
    3、项目经营模式:自繁自养。
    4、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分两期总投资约 13 亿元民币(含流动资金),其中
一期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11.5 亿元,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1.5 亿元。
    (三)框架协议主要约定
    1、甲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协议,督促乙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项目投资及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目标。
    2、甲方有关部门对乙方项目工程的建筑设计方案(含平面布置方案、立面
效果图和项目整体鸟瞰图)进行审查,在乙方项目建设完工后验收项目配套建设
的环境保护设施,并协助乙方依法依规落实相关环保报批手续。
    3、甲方支持乙方项目开展,协助乙方按合法途径获得符合乙方需求面积的
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经营权,并协助乙方办理用地流转、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环
境影响评价、检验检疫、项目报建、生产许可等项目所需的相关手续及做好用地
的四通(水、电、路、通讯)工作。甲方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对乙方项目需报建工
程(含临时建筑物)的报批给予支持。
    4、在乙方生猪年实际出栏量符合行业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将乙方
的项目企业列为重点扶持企业,按规定积极向市、省乃至农业部推荐申报农业产
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市有关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政
策,积极为乙方争取、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5、乙方有权自主使用土地开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不受非法干扰、阻挠、
破坏。乙方可自主选择设计单位设计报建工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施工图;除法律
法规政策明文规定外,可自主对项目工程进行招投标,自主选择施工单位负责项
目及配套设施建设。
    6、乙方承诺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经营权后积极开工建设并投产,按计划
投资额建成集饲料生产、生猪养殖、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等于一体的产业链条。
    7、乙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污水达标排放、无害化
处理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疫病防控、动物
卫生、安全生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
    8、乙方承诺,在条件可行时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积极带动当地养殖户发展,

                                   2 / 5
        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9、乙方承诺,项目所供生猪优先保障项目当地市场供应。
               三、签署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人民政府签署框架协议是为了贯彻落实全
        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生猪生产规模化、标准化,
        发展现代养殖业,助力产业发展。公司可以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推进
        生猪养殖产业的发展,加速构建农业全产业链,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双方开展项目投资的意向性协议,具体的项目投资及
        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为准。因此,框架协议在一定
        时间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与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人民政府尚未签署正式的项目投资协议,具体的
        项目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根据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签署时间               协议对方                    框架协议名称                    截至目前进展
                                           高州市年出栏 10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
                      高州市人民政府                                               一期项目已引种
                                           投资框架协议
2019 年 8 月 21 日
                                                                                   一期、二期项目已开工;
                      徐闻县人民政府       徐闻养猪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一期已实现引种投产
                                                                                   已成立华南农业大学京
2019 年 10 月 18 日 华南农业大学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基智农技术研究院
                      茂 名 市 电白 区 人民 茂名市电白区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产业链
2019 年 10 月 30 日                                                                合作正在进行
                      政府                  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梅州市年出栏 6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
2019 年 11 月 13 日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合作正在进行
                                           资框架协议
                                           文昌市年出栏 30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
2019 年 11 月 18 日 文昌市人民政府                                                 项目已开工奠基
                                           目招商投资框架协议书
                                           贺州市年出栏 200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
2019 年 11 月 30 日 贺州市人民政府                                                 项目已开工奠基
                                           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开 平 市 人民 政 府及
2020 年 1 月 20 日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合作正在进行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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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 会 区 人民 政 府及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合作正在进行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台 山 市 人民 政 府及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合作正在进行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汕尾市年出栏 60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
2020 年 5 月 18 日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合作正在进行
                                            目投资框架协议
                                            贺州市年出栏 500 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
2020 年 5 月 22 日    贺州市人民政府        目合作框架协议(含前述“年出栏 200     合作正在进行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
2020 年 8 月 13 日    阳江市人民政府       阳江市农业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合作正在进行
                      云 浮 市 云安 区 人民 云浮市云安区年出栏 200 万头生猪养殖
2020 年 10 月 13 日                                                                合作正在进行
                      政府                  全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2020 年 11 月 9 日    广西农业农村厅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合作正在进行
                      深 圳 市 市场 监 督管
2020 年 11 月 23 日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合作正在进行
                      理局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10 月 22 日、11 月 1 日、11 月
        14 日、11 月 19 日、12 月 2 日、2020 年 1 月 22 日、5 月 19 日、5 月 23 日、8 月
        19 日、9 月 29 日、10 月 15 日、11 月 10 日、11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2019-092、
        2019-097、2019-099、2019-100、2019-103、2020-004、2020-028、2020-029、2020-043、
        2020-059、2020-060、2020-067、2020-070)。
              2、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
        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公司控股股东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计划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 6 个月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基
        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20,43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5%),累计增持金额
        为人民币 2,347.45 万元。
              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
        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

                                                   4 / 5
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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