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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基智农: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26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栾胜基)

           作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
      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
      将本人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一共召开 9 次会议,本人现场出席 1 次,通讯方式参
      加 8 次,无缺席情况。本人关注公司运营情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的交
      流和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
      极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
      权和回避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2 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
      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均事先对
      相关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谨慎
      行使表决权,并分别对公司变更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
      交易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2020 年 3 月 5 日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1、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2020 年 4 月 13 日                      2、关于签署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股权相关合作协议的独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关于 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2020 年 4 月 28 日                      见;
                      年第一次会议
                                        3、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签署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2020 年 6 月 2 日                       独立意见;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2020 年 6 月 12 日    -
                                         立意见
                                        1、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2020 年 8 月 27 日                      立意见;
                      年第二次会议
                                        2、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2020 年 9 月 15 日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2020 年 10 月 30 日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2020 年 12 月 25 日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
      要求,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有关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级
      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了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子公
      司股权转让及投资建设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到公司现场考察及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专业优势充分了解行业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
      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
      并持续跟踪关注,与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进行及时沟通。本人要求公司及时
      跟进信息披露最新规则,不断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持续关注关联交易、重大投资
      项目的决策、风险及信息披露程序,并及时提出相关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一)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和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定期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
通过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业务负责人面谈,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
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 2020 年度的各项信息披
露工作。
    (二)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
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加强业务培训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
的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单独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未对非董事会议案等其他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综上,2020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积极作用。公司对于本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
    2021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栾胜基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