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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基智农: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6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制度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
         立行使监事会职责。现将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                       1、《关于签署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股权相关合作协议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13 日
第一次临时会议                             2、《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
                     2020 年 4 月 28 日    4、《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5、《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签署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
                     2020 年 6 月 2 日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第二次临时会议
                                           3、《关于投资建设生猪养殖项目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27 日
第二次会议                                 2、《关于投资建设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的议案》。
                                           1、《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
                     2020 年 10 月 30 日   2、《关于投资建设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的议案》;
第三次临时会议
                                           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
                     2020 年 12 月 25 日
第四次临时会议                             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
         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相关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
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规范性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
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关联交易遵循了
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的担保
行为主要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所需,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担保
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或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
告期内的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
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依法运作、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执行公司
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
况。
    三、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谨遵诚
信原则,加强对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促
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