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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智农: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魏达志)2021-03-26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魏达志)

           本人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经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任独
      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行使独立董
      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以来,公司董事会一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通讯方式参
      加 3 次,无缺席情况。本人关注公司运营情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的交
      流和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
      极作用。本人对任职期间历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
      权和回避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2020 年度,本人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认真
      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以来,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均事先对相关会议
      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谨慎行使表决
      权,并分别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了专业独
      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2020 年 10 月 30 日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2020 年 12 月 25 日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三、到公司现场考察及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以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传媒、网络等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
      掌握。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持续跟踪关注,与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进行及时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以来,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申请银行授
      信额度等事项的决策、风险及信息披露程序,多次对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投
      资建设生猪养殖项目等事项提出相关建议,要求公司高度关注并严格控制风险。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一)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和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以来,除了定期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
      会会议外,还通过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
      2020 年度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二)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以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注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
      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加强业务培训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
      的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以来无单独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未对非董事会议案等其他有关事项提
出异议。
    综上,本人自报告期内任职以来,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对于本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
分尊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
    2021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魏达志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