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智农: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26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 深圳市
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具有相
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事务所坚持独
立、公允、客观的审计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续聘大华事务所为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继续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融资的顺利进行,满足项目建
设及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
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红兵、李东明、栾胜基、魏达志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