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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基智农: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6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年度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为 402,287.33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81,762.0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0.21%。公司所有对外担保
均已经履行相关决策及披露程序。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的对外担保在决策程序上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现有的内部
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问题和异常
事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制订以来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
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因此,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
    三、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
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公司对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在为公司提供年审服
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农业总部基地项目并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投资建设农业总部基地项目并转让子公司股权不会对公司现有业
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子公司
股权转让价格系交易双方经平等协商确定,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终止投资建设农业总部基地项目并转让子公
司股权。
    六、关于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系公司为购买山海公馆项目商品房且符合贷款条件
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的过渡性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永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对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资质和能力;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提名张永富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和董事会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提名张永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红兵、李东明、魏达志、傅衍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