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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赛电池: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8-03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该文件附件 1 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
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
况可以对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
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
日起执行。即公司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编
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上
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
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
目进行修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当期及会
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