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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赛电池:2008年半年度报告2008-08-2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

    

    

    

    

    

    

    2008年八月二十九日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

    公司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长刘其、公司总经理冯大明及财务部部长林军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目     录

    

    

    

    一   公司简介……………………………………页码:3-3

    二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页码:4-5

    三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页码:5-8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页码:8-8

    五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页码:8-12

    六   重要事项……………………………………页码:12-21

    七   财务报告……………………………………页码:22-69

    八   备查文件……………………………………页码:70-70

    

    

    

    

    

    

    

    

    

    

    

    

    

    

    

    

    一、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Desay Battery Technology Co., Ltd.

    2、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赛电池

    股票代码:000049

    3、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7002号第壹世界广场A座18楼B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7002号第壹世界广场A座18楼B

    邮政编码:518034

    电子信箱:master@desaybattery.com 

    4、法定代表人姓名:刘  其

    5、公司董事会秘书:游  虹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7002号第壹世界广场A座18楼B

    联系电话:0755-8296 8282

    传    真:0755-8296 9220

    电子信箱:youhong@desaybattery.com 

    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

    登载本公司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7、公司的其他有关资料

    ⑴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号:4403011006285执照号:深司字N30611

    ⑵公司税务登记号码:深地税登字440301192192093

    国税深字440301192192093

    ⑶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1楼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处置固定资产净损益		(559,967.21)

    (2)处置长期投资的净损益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净额		(559,967.21)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14,500.00

    3.计提的减值转回		---

    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384,648.93

    扣除所得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60,818.28)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3,705.09

    扣除所得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64,523.37)

    减: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		44,457.66

    扣除所得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08,981.03)

    

    

    三、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详见下表: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2,771,426	53.18				+30,000	+30,000	72,801,426	53.2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72,726,426	53.15				0	0	72,726,426	53.15

    3、其他内资持股	45,000	0.03				+30,000	+30,000	75,000	0.054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5,000	0.03				+30,000	+30,000	75,000	0.054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4,057,734	46.82				-30,000	-30,000	64,027,734	46.79

    1、人民币普通股	64,057,734	46.82				-30,000	-30,000	64,027,734	46.7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36,829,160	100						136,829,160	100

    

    

    2、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单位:股

    时  间	限售期满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	说  明

    		72,726,426	64,057,734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未包括高管持股75,000股

    2008年12月27日	7,272,642	65,453,784	71,330,376	1、第一大股东德赛工业限售条件是:所持股份10%;2、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未包括高管持股75,000股。(7,257,951股)从改革方案实施后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009年12月27日	65,453,784	0	136,829,160	1、第一大股东德赛工业限售条件是:所余股份65,453,784股从改革方案实施后起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未将高管持股数计算在内。

    

    

    3、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1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72,726,426	2008年12月27日	7,272,642	1、所持股份10%(7,272,642股)从改革方案实施后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所余股份65,453,784股从改革方案实施后起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009年12月27日	65,453,784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0,272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股东	53.15	72,726,426	72,726,426	0

    沈阳荣建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1.73	2,377,369	0	未知

    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股东	1.42	1,938,208	0	未知

    杭州通裕电源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1.37	1,875,000	0	未知

    林其权	境内自然人	0.81	1,112,264	0	未知

    深圳市丰汇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0.68	933,631	0	未知

    林赛跃                                  	境内自然人	0.56	772,176	0	未知

    潘柏                               	境内自然人	0.48	653,191	0	未知

    李海玉                               	境内自然人	0.42	569,500	0	未知

    曹昕咏	境内自然人	0.35	484,900	0	未知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沈阳荣建实业有限公司	2,377,369	人民币普通股

    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938,208	人民币普通股

    杭州通裕电源有限公司                              	1,8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林其权                                 	1,112,264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丰汇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33,631	人民币普通股

    林赛跃                               	772,176	人民币普通股

    潘柏	653,191	人民币普通股

    李海玉	569,500	人民币普通股

    曹昕咏	484,9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少场	472,429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有限售条件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2、报告期内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所持股份未发生质押、冻结情况。3、公司不能确定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化。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总经理冯大明在上年持股余额6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为45,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为15,000股);本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冯大明增持股份40,000股,合共持有1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为75,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为25,000股)。

    除此以外,本报告期,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未发生变动。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解聘新聘情况。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分析

    1、总资产、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比期初增减(%)

    总资产	626,093,186.27	657,017,480.83	-4.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52,114,615.32	150,335,565.77	1.18%

    

    总资产比期初减少 30,924,294.56 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有所降低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期初增加1,779,049.55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盈利所致。

    

    2、经营成果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本期比上期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338,089,501.58	272,949,799.50	23.86%

    利润总额	1,998,364.04	321,678.65	521.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79,049.55	1,611,209.77	10.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610,417.00	29,767,888.55	6.19%

    

    公司本报告期内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23.86%,主要是公司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的客户结构调整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公司新客户、新业务在本报告期为公司带来了一定的销售规模,因此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去年稳步增长。

    公司本报告期内实现的利润总额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67.67万元,其中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16.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增长幅度未能与利润总额的增长幅度一致,主要是公司利润总额的增加使得公司计提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2007年系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司控股的部分子公司暂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所得税税率的增加也制约了公司净利润的增长,目前公司正积极争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如能通过,则可继续执行15%的所得税率。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情况简析

    主营业务按业务分: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电池和配件	338,089,501.58	295,859,283.23	12.49	23.86	25.18	-1.23

    

    占主营业务毛利10%以上的业务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电池和配件	338,089,501.58	295,859,283.23	12.49	23.86	25.18	-1.23

    

    2、主要资产、负债变动分析

    

    3、公司经营情况简析

    报告期内,在全球经济低迷、国内宏观调控从紧的背景下,公司管理层克服了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坚持集约化发展的理念,将一切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升企业经营业绩上,艰难中求发展,扎实推进业绩改善工作,实现了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809万元,同比增长23.86%,实现营业利润20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78万元,同比增长10.42%。

    2008年上半年,银根紧缩影响了公司的融资规模、提高了公司融资成本;同时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的大幅上涨也给公司的经营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多项应对措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集中优势资源,聚焦并重点发展移动电源业务,围绕市场环境进一步实施产品线聚焦、重点客户聚焦、资源投入聚焦等战略,谋求在细分市场的领先优势。

    2、	集约现有资源,推进公司内部业务调整,适时整合充电器和电源管理业务,合并品牌业务与碱电业务并进一步将镍氢电池业务予以整合,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	以提升经营业绩为目标,公司从组织结构、人员编制、客户结构、产品线等多方面进行诊断与变革,强化业绩导向,化解运营成本和经营压力。

    4、	加快推动公司各级管理团队收购香港创源股权工作,并围绕"客户服务、协同综效、创新"三大核心组织能力,更加全面、深层次地开展三大核心组织能力的具体内容分解并明确考评方式,打造精英团队,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

    2008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提升企业经营业绩为根本目标,及时把握可能出现的市场机遇,充分估量可能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完成公司年初预定的工作目标,并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聚焦细分行业,推进业务整合。公司力主开发移动电源业务的高端市场,以电源保护产品为龙头,加快在小型移动电源领域的国际重点客户的开发及产品销量进一步提升工作;加大中型动力电池业务的发展,完成大型电动汽车电池的技术准备工作;加快品牌业务的整合进度,进一步降低成本,减少业务亏损;加强对高容量软包聚合物电池的技术研发投入,以更好地满足未来3G手机对此类产品的巨大需求。

    2、推进原材料国际化采购进程,降低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本;积极争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减少公司的税务运营成本。

    3、不断拓展公司融资渠道,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以保证公司持续增长的需要。公司逐步建立在资源合理利用方面的创新机制,引进战略投资者,化解或减少新业务经营风险的同时,整合吸纳更多社会资源,减少公司自身经营的压力。 

    4、推动完成公司主要管理层对香港创源股权收购工作,对下属公司加强绩效考评工作,督促下属公司内部对绩效目标逐级分解,并确保务实高效地执行,激发公司各级管理团队为公司创造效益的热情。

    

    

    (三)报告期内投资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向社会募集资金,并且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延续到本年度使用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其它投资行为

    公司2008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同意公司在香港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万港元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是贸易(主要是生产各种电池相关的原材料采购和各种电池相关产品的销售) 。

    设立香港公司的目的,一是可以减少与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间生产经营日常关联交易;二是面对国际同行市场化竞争,可以争取更多的供应资源、分享全球化采购的资源优势;三是可为公司下属控股、参股公司的海外业务提供协作平台。

    (四)第三季度预测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预计今年第三季度可保持盈利。

    (五)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六、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经过不断完善和规范,已逐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了贯彻

    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 第27号公告和深圳证监局公司字〔2008〕62号《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 2008年7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进一步治理整改情况报告》,并于2008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第B12版进行了公告。

    除此以外,2008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08年7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自查总结报告》、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和《防范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议案》。

    (二)公司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本公司不存在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2、公司半年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08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本报告期发生的、以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本报告期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与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达")的诉讼

    A、案由简介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2008年初,新龙达、深圳市深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木材有限公司共同起诉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深万山",本公司前身),要求本公司办理桂花大厦首层商铺1169.5平方米面积的房产证、对未能交付面积416.88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20,000.00元的标准赔付原告,诉讼金额8,337,600元人民币。

    B、本次诉讼目前进展情况

    本公司对该案提出管辖异议后,法院二审驳回本公司的管辖异议。该案于2008年7月1日已开庭,现等待一审判决。

    (2)公司与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物业")的诉讼

    A、案由简介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2008年1月25日,城建物业起诉深圳市铭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德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要求本公司对深圳市铭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自在承租南华花园裙楼2001年4月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该期间南华花园裙楼的产权属于本公司)拖欠的中央空调维护费人民币324,000.00元及滞纳金人民币330,534.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一审2008年4月2号开庭后,经城建物业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该案撤诉。

    2008年6月1日,城建物业以同一案由再次起诉深圳市铭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德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要求本公司对深圳市铭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自在承租南华花园裙楼2001年4月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该期间南华花园裙楼的产权属于本公司)拖欠的中央空调维护费人民币324,000.00元及滞纳金人民币349,65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B、本次诉讼目前进展情况

    本案已于2008年7月29日开庭,待一审判决。

    (3)惠州市德赛杰能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杰能")与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威")的诉讼

    A、案由简介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深圳国威因拖欠惠州杰能的货款美金286,090.97元(折合人民币2,060,903.90元),惠州杰能于今年4月1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B、本次诉讼目前进展情况

    7月31日一审判决下达,惠州杰能胜诉。由于深圳国威上诉,本案目前等待二审审理结果。

    2、公司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与深圳阳光酒店(以下简称"阳光酒店")的诉讼

    A、案由简介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请见2004年12月22日《证券时报》第6版和2006年3月28日《证券时报》第61版上的《2005年年度报告摘要》。

    B、本次诉讼目前进展情况

    除城建集团对阳光酒店提起反诉,要求深圳中院判令阳光酒店依照合作协议补足其所拖欠太阳岛大厦项目的投资款人民币5388万元外,2005年8月2日,阳光酒店向深圳中院申请变更诉讼为:判令公司、城建集团按其实际投资(本金3824.388905万元,利息2428.168783万元[利息从每笔款项实际支出时起算,暂计至2004年10月30日,至实际分配房产时为止])给原告分配太阳岛大厦房产。

    该案目前仍在等待判决。

    (2)电池公司诉南京熊猫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熊猫")欠款案

    A、案由简介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请见2006年3月28日《证券时报》第61版上的《2005年年度报告摘要》。

    B、本次诉讼目前进展情况

    一审判决电池公司胜诉,并已于2006年8月14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方并未能依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电池公司于2007年1月22日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7年4月25日法院出具中止执行裁定书。目前处于中止执行阶段。

    (3)公司与深圳市桂花大厦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桂花大厦业委会")的诉讼

    A、案由及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2003年7月16日,桂花大厦业委会起诉本公司及深圳市万山物业管理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万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山物业",该案起诉时为本公司子公司,现为深圳市德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要求万山物业退回其在桂花大厦管理期间收取的本体维修金517,011.25元及在桂花大厦管理期间收取的管理费结余1,959,365.34元,同时要求本公司返还从万山物业桂花大厦物业管理处提取的费用374,673.10元。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03]深罗法民三初字第1837-4号)查封了本公司在深圳市商业银行桂圆支行账号为0122100334459的存款。2004年9月1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深中法民二终字第525号《民事判决书》终审驳回了深圳市桂花大厦业主委员会对本公司的诉讼请求。

    2004年11月1日,桂花大厦业委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本公司返还原从万山物业桂花大厦物业管理处提取的费用374,673.10元,2005年10月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裁定书((2004)深中法审监申字第93号)已作出再审裁定,同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B、本次诉讼目前进展情况

    本案在再审过程中经本公司、万山物业和桂花大厦业委会协商达成和解:由万山物业向桂花大厦业委会支付人民币474,077.00元,本公司和桂花大厦业委会同意该笔款项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3]深罗法民三初字第1837-7号《民事裁定书》已查封冻结的款项中径行支付,前述款项支付完毕后各方当事人就本案的权利义务终结。 

    2008年7月1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6)深中法民二再字第1号《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该调解书已生效。

    

    以上各诉讼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对公司收回相关权益构成一定障碍,公司已在本报告期内根据会计政策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公司本报告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重大收购、出售、兼并及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没有本报告期发生或以前期间但延续到本报告期重大的收购、出售、兼并及资产重组事项,但有普通兼并事项。

    200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了《蓝微电子吸收合并德赛能源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微电子")吸收合并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能源"),两家子公司合并后注销德赛能源法人资格。

    1、吸收合并的背景

    德赛能源从1999年成立至今,主要从事德赛电池品牌的经营和拓展以及充电器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近年来,品牌业务处于亏损状态。 08年初,品牌业务已由德赛能源控股子公司武汉市高能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高能")承担,和武汉高能的碱电业务整合发展。目前,德赛能源仅剩充电器产品的经营业务,受该业务投入时间短,市场规模小的局限,仍处亏损期。

    而蓝微电子作为电源管理系统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目前已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综合实力已居所在行业前列,无论是管理及经营能力,都胜于德赛能源。

    德赛能源和蓝微电子作为两家独立的法人主体,均为公司直接控股75%股份、从事电源管理系统产品经营的子公司,各自经营不仅加大管理成本,也不利于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协调配合、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为此,本公司决定合并两家子公司。

    2、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A、吸收方: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出资2250万元,占75%,创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投资")出资750万元,占25%。

    蓝微电子的经营范围为: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组合电池保护线路板的开发、生产、测试及销售(产品85%内销,15%外销)。蓝微电子2007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572.07万元,净利润2,788.6万元。

    B、被吸收方: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注册资本5000万港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出资3750万元,占75%,益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德国际")出资1250万元,占25%。

    德赛能源的经营范围为:碱锰电池及其它种类电池、电池配件等产品制造(产品85%内销、15%外销)。德赛能源2007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6,920.94万元,净利润-343.81万元,扣除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正常经营性亏损为1,072.33万元。

    3、吸收合并的主要内容

    A、益德国际将其持有的德赛能源25%股权转让给创源投资。

    B、合并以2007年12月31日德赛能源财务报表为依据,采取由蓝微电子整体接收德赛能源的所有资产(包括货币资产、债权、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和负债,德赛能源现有人员和生产基地也由蓝微电子全部吸收合并,并注销德赛能源的法人资格。

    4、对公司的实际影响

    A、吸收合并完成后,德赛能源注销,蓝微电子的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75%,创源投资出资2000万元,占25%。

    B、注销德赛能源后,其原有的生产基地、客户资源等全部并入蓝微电子,使蓝微电子的总资产大幅增加,便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从事优质业务,也会大大减少两家公司资源浪费,加快资产的利用效率与周转速度。

    C、吸收合并后可以为本公司减少综合运营成本。

    (五)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日常关联交易

    2008年,公司预计全年各控股子公司和间接控股的公司与关联方惠州市德赛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进出口")、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德赛永辉纸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采购金额为2,300万元;与关联方德赛进出口、惠州市德赛视听科技有限公司和德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销售金额为8,011万元。

    其中,与德赛进出口的交易,主要是约定委托德赛进出口报关,并按进出口货物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德赛进出口支付代理费用。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08年5月16日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相关公告请见2008年4月16日《证券时报》第C29版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和2008年5月17日《证券时报》的C7版《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到6月30日,公司实际向关联方累计销售2311万元,累计采购512万元,向关联方支付委托进口代理费用7.79万元,支付委托出口代理费用12.15万元。

    

    (六)公司重大合同

    1、公司本报告期没有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至本报告期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上市公司资产的事项。

    2、公司本报告期没有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至本报告期的重大担保事项。

    3、公司本报告期没有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至本报告期的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4、公司本报告期没有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至本报告期的其他重大合同。

    

    (七)公司本报告期没有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至本报告期的委托他人进行其他理财事项。

    

    (八)公司本报告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至本报告期的大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惠州市德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精密")本年初非经常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133.50万元的情况说明。

    该占用主要系我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蓝讯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讯精密",该公司于2007年4月已转让给德赛集团,现已注销合并至德赛精密)在股权转让前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的尾款。公司本报告期内一直在不懈地清理由于转让蓝讯精密给德赛集团,而导致的上市公司内部公司间的资金占用转化为大股东之控股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回此笔款项。

    2、关于本年初,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合计应收德赛集团之应收款余额82.17万元的说明。

    为发挥协同综效、规模优势,在海外市场拓展的宣传、商标注册方面由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大股东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集团")统一对外谈判和协调,然后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包括德赛集团总部在内的集团下属受益企业分摊。

    2007年末,德赛集团向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分摊了德赛品牌相关产品的境外广告费和商标注册费共计112.32万元,各公司均已支付相关款项,准备计入当期费用。后经德赛集团研究决定由德赛集团自行承担此笔费用支出,由于各公司在2007年末已支付了相关款项,在得知德赛集团豁免此项分摊后,则在07年末的账务处理上只能以其他应收款的方式反映,对冲所欠德赛集团款项之后,形成了本年初对德赛集团其他应收款的净余额82.17万元。在本年1月份,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已收回此笔款项。

    截止报告期末(2008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德赛工业及其下属企业没有占用公司的资金。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没有作出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承诺事项。

    

    (十)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十一)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三个独立董事认为:

    1、截止报告期末(2008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控股股东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工业")及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也未对外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收回了惠州市德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精密",与公司同属最终控股股东)2007年底形成的非经常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133.50万元。该占用主要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蓝讯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讯精密",该公司于2007年4月已转让给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注销合并至德赛精密)在股权转让前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的尾款,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回此笔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年初账面应收最终控股股东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集团")的余额82.17万元已全部收回。该占用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为发挥规模优势,德赛集团下属企业海外市场宣传推广费用由德赛集团统筹安排,统一收取。德赛集团于2007年度向所属受益企业收取了相关费用合计112万元,同年年底德赛集团豁免了该笔费用。公司在2007年报披露前已知晓此事,已在该年度将此笔费用冲销,并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下挂德赛集团往来款,故形成年初账面资金占用的情况。在本年1月份,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已收回此笔款项。

    截止报告期末(2008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德赛工业及其下属企业没有占用公司的资金。

    3、截止报告期末(2008年6月30日),公司之联营企业天津力能电子有限公司非经常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811.80万元,较年初下降了32%左右。该事项不属于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公司从经营策略方面考虑而形成的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形成原因主要是公司虽拥有采购、制造、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但力能电子控股股东掌握有该公司的重要客户资源,因此在双方合作方面公司暂处于从属地位。公司管理层已引起了高度重视,加大了占用资金的收回力度,同时督促经营层将该公司转为控股公司的计划得以尽快实施,以彻底解决该类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题。

    

    (十二)股权分置改革

    除了支付对价和除法定最低承诺外,特别承诺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德赛工业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减持时间的承诺

    在法定十二个月的禁售期满后,所持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将委托结算公司在限售期内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锁定;在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目前该项承诺正在履行中。

    2、减持价格的承诺

    在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且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8.80元(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目前该项承诺正在履行中。

    3、代丰汇实业执行对价安排的承诺

    鉴于公司第三大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丰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汇实业")已被吊销企业法人资格,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德赛工业承诺对丰汇实业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丰汇实业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或发生转让,应当向代为垫付的德赛工业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德赛工业的同意。

    目前,丰汇实业向德赛工业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后,已获得德赛工业同意于2007年11月30日上市流通。

    该项承诺于股改时已履行完毕。

    此外,德赛工业和仲恺高新就如下事项共同承诺:

    (1)有关利润分配议案的承诺

    为保障全体投资者尤其是流通股股东利益,德赛工业和仲恺高新承诺:2006年、2007年内至少提出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该项承诺已经兑现,2006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07年4月27日实施完毕。

    (2)支付股改费用的承诺

    德赛工业和仲恺高新承诺共同承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该项承诺于股改时已履行完毕。

    4、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

    德赛工业和仲恺高新保证:"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承诺人声明

    德赛工业和仲恺高新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十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08年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董事及管理层有关人员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也没有受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公开谴责的情况。

    

    (十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的通知,公司完善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接待和推广的制度及程序,根据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接受或邀请特定对象对公司进行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08年上半年	深圳公司总部	电话沟通	个人投资者	主要就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发展前景等状况进行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

    

    (十七)公司报告期内信息披露

    1、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

    2、	登载本半年度报告的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检索路径:输入公司代码"000049"或公司简称"德赛电池"后,点击"证券查询")

    3、	公司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索引:

    

    

    披露信息内容	披露日期	报刊及版面	披露网站

    保荐人变更公告	2008.02.28	《证券时报》B8版	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04.16	《证券时报》C29-C30版	

    监事会决议公告			

    07年年报摘要			

    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一季度报告	2008.04.30	《证券时报》C92版	

    董事会决议公告			

    设立香港公司公告			

    蓝微吸收合并能源公告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议案公告	2008.05.08	《证券时报》C8版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05.17	《证券时报》C7版	

    管理层收购创源公司公告	2008.06.26	《证券时报》B17版	

    

    

    

    

    七、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8年6月

    

         除特别说明,以人民币元表述

    附注1.公司简介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原名为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于1995年1月公开发行A股,并于同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公司原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2004年1月19日,本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城市建设(集团)公司与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84,170,1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52%,转让给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6,854,9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应的股权变更手续于2004年9月14日办理完毕。自此,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成为本公司第一控股股东和第二控股股东。同年,本公司以除少量无法置换的资产和负债之外的整体资产和负债与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5%的股权以及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75%的股权、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75%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资产置换后,公司实现了资产及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原有的资产和业务基本剥离。2005年6月24日,本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取440301100628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13,682.92万元,经营范围正式变更为:无汞碱锰电池、一次锂电池、锌空气电池、镍氢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及其他种类电池、电池材料、配件和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电源管理系统和新型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测试及销售;移动通讯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公司注册地:深圳市红荔西路7002号第一世界广场A座18楼B,法定代表人:刘其。

    

    附注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和2006年10月30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2月15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等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编制符合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需要使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到财务报告日的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费用。

    

    附注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附注4.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控股子公司:

    

    

    

    

    

    

    

    

    

    

    

    控股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期末实际投资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备注

    一、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惠州市		无汞碱锰电池、锂离子电池和园柱型锌空气电池及配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		RMB30,000,000.00		33,755,462.64		75%		75%		

    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		碱锰电池及其他种类电池、充电器、电源、电池配件等产品制造、销售		HKD50,000,000.00		34,912,827.83		75%		75%		

    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		惠州市		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池及电源管理系统、短距离无线通讯产品的开发、生产、测试及销售		RMB30,000,000.000		35,015,431.73		75%		75%		

    宁波德赛蓝宇电子有限公司		宁波市		电池及配件、电池原材料、电池生产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		RMB3,000,000.00		2,100,000.00		52.5%		52.5%		注1

    二、非企业合并形成的子公司										

    惠州市德赛杰能电池有限公司		惠州市		高科技绿色电池		RMB10,000,000.00		9,000,000.00		45%		45%		注2

    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		惠州市		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锂电池		RMB5,000,000.00		2,300,000.00		34.5%		34.5%		注3

    惠州市德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		一次锂电池和燃料电池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RMB10,000,000.00		6,000,000.00		45%		45%		注4

    武汉市德赛高能电池有限公司		惠州市		环保无汞性锌锰电池的生产与销售		RMB10,000,000.00		6,000,000.00		45%		45%		注5

    惠州市德赛聚能电池有限公司		惠州市		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		RMB21,000,000.00		12,600,000.00		60%		60%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持有宁波德赛蓝宇电子有限公司70%的股权。

    注2、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持有惠州市德赛杰能电池有限公司60%的股权。

    注3、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持有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46%的股权。

    注4、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惠州市德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

    注5、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市德赛高能电池有限公司60%的股权。

    

    2、少数股东权益的情况: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冲减的少数股东损益金额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24,770,004.40		(749,237.96)		---

    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		26,727,173.33		3,809,333.27		---

    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840,721.60		(1,492,984.01)		---

    宁波德赛蓝宇电子有限公司		841,817.60		---		---

    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		4,953,618.80		45,173.25		---

    惠州市德赛杰能电池有限公司		550,794.50		(1,301,587.72)		---

    惠州市德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4,502,688.88		786,993.78		---

    惠州市德赛聚能电池有限公司		209,511.19		(3,001,952.68)		---

    武汉市德赛高能电池有限公司		244,168.07		(1,881,218.83)		---

    合计		65,640,498.37		(3,785,480.90)		---

    

    附注5.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年度:									

    采用公历年为会计年度,即自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外币业务核算方法及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a、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b、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公司持有的库存现金以及随时可以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期限短(一般是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很小的投资。

    (6)交易性金融资产:

    a、取得的计价方法

    交易性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7)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核算:

    a、应收账款的核算方法											

    应收款项指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 

    b、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坏账准备在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作出具体评估后计提,本公司对回收有困难的应收款项,结合实际情况和经验相应计提特别坏账准备。除此之外,对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外的应收款项按年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之和与账龄分析法所确定的计提比率的乘积核算提取坏账准备。但备用金及本公司员工借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c、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方法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6个月以内		---

    6个月以上至一年以内		 10%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		 20%

    二年以上至三年以内		 50%

    三年以上		100%

    d、坏账的确认标准

    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公司管理权限批准核销。

    (8)存货:

    a、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 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产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

    b、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以及按正常生产能力下适当比例分摊的间接生产成本,还包括相关的利息支出。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c、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d、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分次摊销核算。

    e、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如果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至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的价值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本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9)长期股权投资:

    a、取得的计价方法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合并成本。

    b、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进行调整后确认。

    c、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核算方法

    期末对长期投资进行逐项检查,如果被投资单位的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0)持有至到期的投资:

    a、取得的计价方法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本公司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的核算方法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期末,按照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折现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如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小于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则将减记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当有客观证据表明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的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取得的计价方法

    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

    在活跃市场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转入当期损益。

    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12)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a、固定资产标准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				

    b、取得的计价方法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弃置时预计将产生较大费用的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并将其现值记入固定资产成本。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c、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预计的使用寿命扣除预计净残值(原值的5%-10%)确定其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30年			 3%-4.75%

    机器设备		5-10年			   9%-19%

    运输设备		5-8年			11.25%-19%

    办公设备		  5年			  18%-19%

    其他设备		  5年			  18%-19%

    

    d、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期末,逐项检查预计的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率,若与原先预计有差异,则做调整。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或资产组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其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并且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同时调整预计净残值。

    (13)在建工程:

    a、取得的计价方法									

    在建工程按为工程所发生的直接建筑、安装成本及所借入款的实际承担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核算反映工程成本,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为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b、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

    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按该项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4)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且能单独计量和出售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

    a、取得的计价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b、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于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c、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折旧,按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率确定其折旧率,明细列示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30年		3%-4.75%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c、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期末,逐项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全面检查,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无论价值是否得到回升,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5)借款及借款费用:

    a、借款及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初始取得时按成本入账,取得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借款费用应同时满足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以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的条件下才允许资本化。除此之外,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

    b、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应予以资本化的费用。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按照至当期末止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与资本化率的乘积并以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利息进行。

    (16)无形资产与研究开发费用:

    a、无形资产取得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入账。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b、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对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按照下述程序进行判断: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本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c、无形资产与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

    按上述程序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的支出为开发阶段支出。除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外,其余确认为费用: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d、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期末,逐项检查无形资产,对于已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受到更大不利影响的或因市值大幅度下跌,在剩余摊销期内不会恢复的无形资产,按单项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其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7)商誉:

    a、商誉的确认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支付的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b、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

    本公司于年末,将商誉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为直线法。

    (19)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0)收入确认:

    a、销售商品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b、提供劳务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本公司选用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c、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d、房地产销售

    对于房地产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在房地产完工验收合格,签订了不可逆转的销售合同,及取得了卖方按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款项的付款证明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1)职工薪酬:

    在每一会计期间内,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按受益对象分别计入产品或劳务成本、当期费用或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按照月工资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保险费和公积金,并按月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

    (22)预计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公司承担的其他义务(如承担超额亏损、重组义务、弃置费用等)满足上述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

    (23)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会计处理方法。

    (24)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将能够实施控制的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后进行合并。若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已经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公司并购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采用权益结合法处理,将年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按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作为取得的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属性。并购非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自控制子公司之日起合并该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按公允价值计量购买子公司的可辨认资产、负债。

    在将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有实质控制权的联营公司之间的投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等全部抵销的基础上,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是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第三者在本公司各子公司应分得的利润(或应承担的亏损)。对下属的合营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									

    

    附注5.税项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及商品房销售净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聚能电池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需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惠州市地方政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免交教育费附加。

    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各公司均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其中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正在申请办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在认证获批之前,也暂按2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获批后再按15%的税率退税。

    

    附注6.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1.货币资金	

    

    种类		币种		原币金额		期末数		期初数

    现金		人民币		154,561.95		154,561.95		669,691.20

    		港 币		78,282.95		73,939.09		92,559.12

    		欧  元		2,145.80		23,148.25		22,876.59

    		美  元		38,809.10		266,198.07		512,200.31

    		日  元		20,000.00		1,291.80		15,183.39

    		小 计				519,139.16		1,312,510.61

    银行存款		人民币		29,945,382.38		29,945,382.38		34,487,475.07

    		港  币		358,445.49		322,999.31		445,326.84

    		美  元		120,219.07		822,896.15		2,102,633.80

    		小  计				31,091,277.84		37,035,435.71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10,394,311.69		10,394,311.69		21,926,476.64

    		合计				42,004,728.69		60,274,422.96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有10,394,311.69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在编制现金流量表中从现金的期末余额中扣除。

    

    注释2.应收票据

    

    票据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10,796,776.10		12,910,950.46

    商业承兑汇票		145,135.00		39,030,236.40

    合计		10,941,911.10		51,941,186.86

    

    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40,999,275.76元,减少了78.93%,主要是公司年初持有的商业票据已到结算期,本报告期回款所致。

    

    注释3.应收账款

    

    a.应收账款风险分类如下:

    

    		期末数		期初数

    类别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一、单项金额重大		211,510,526.75		80.01%		22,643,198.72		201,066,040.99		81.62%		22,643,198.72

    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164,916.12		0.06%		164,916.12		164,916.12		0.07%		164,916.12

    三、其他不重大		52,681,585.28		19.93%		879,067.93		45,112,644.78		18.31%		879,067.93

    合计		264,357,028.15		100%		23,687,182.77		246,343,601.89		100%		23,687,182.77

    前5名合计金额		69,688,488.81		26.36%		125,672.89		95,821,026.05		38.90%		125,672.89

    关联方占用应收款金额		21,668,742.64		8.20%		---		24,471,415.52		9.93%		---

    

    (1)经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进行个别认定,发现以下单位需计提特别坏账准备,除以下单位外采用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

    

    欠款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坏账准备

    厦门唯开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3,416,226.67		100%		3,416,226.67

    唯开通信(中国)有限公司		1,720,115.50		80%		1,376,092.40

    合计		5,136,342.17				4,792,319.07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确定依据为:根据本公司经营特点,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回收风险较大,因此将单项金额低于100万元且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归入该组合。

    (3)期末余额无持股5%以上(含5%)股东欠款。

    b.应收账款账龄分类如下: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237,982,734.50		90.02%		1,418,984.45		219,027,231.24		88.91%		873,423.25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		1,490,679.87		0.56%		558,452.30		6,122,953.96		2.49%		3,957,572.12

    二年以上至三年以内		9,396,724.97		3.56%		6,222,857.21		5,706,527.88		2.32%		3,369,298.59

    三年以上  		15,486,888.81		5.86%		15,486,888.81		15,486,888.81		6.28%		15,486,888.81

    合计		264,357,028.15		100%		23,687,182.77		246,343,601.89		100%		23,687,182.77

    

    注释4.预付款项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		19,048,162.59		95.94%		20,461,673.17		94.94%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		806,706.92		4.06%		952,190.44		4.42%

    二年以上至三年以内						138,401.10		0.64%

    合计		19,854,869.51		100%		21,552,264.71		100%

    

    (1) 期末无持股5%以上(含5%)的股东欠款。

    (2) 预付款项账龄在1年以上未收回的原因是所购货物货款尚未结算完毕。

    

    注释5.其他应收款

    

    a.其他应收款风险分类如下:

    

    		期末数		期初数

    类别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一、单项金额重大		64,487,112.8		76.96%		40,346,097.10		64,273,259.34		82.04%		40,346,097.10

    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4,099,353.50		4.89%		4,099,353.50		4,099,353.50		5.23%		4,099,353.50

    三、其他不重大		15,201,490.91		18.14%		376,274.05		9,970,644.44		12.73%		382,928.68

    合计		83,787,957.21		100%		44,821,724.65		78,343,257.28		100%		44,828,379.28

    前5名合计金额		57,175,640.03		68.25%		36,745,629.64		57,373,108.26		73.23%		36,745,629.64

    关联方占用应收款金额		9,335,189.44		11.14%		1,217,231.26		15,425,495.84		19.69%		1,406,470.13

    (1)经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进行个别认定,未发现减值,故采用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确定依据为:根据本公司经营特点,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回收风险较大,因此将单项金额低于100万元且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归入该组合。

    (3)期末余额无持股5%以上(含5%)股东欠款。	

    (4)占其他应收款总额10%以上(含10%)项目的具体内容如下:

    

    欠款单位名称		金额		性质

    深圳市合田投资有限公司		29,387,818.85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按法院判决代为偿付的贷款本

    惠州市润驰通讯电池有限公司		13,195,455.80		往来款

    合计		42,583,274.65		

    

    b.其他应收款账龄分类如下: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39,290,974.36		46.89%		554,247.72		29,964,190.64		38.24%		557,038.30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		536,165.56		0.64%		408,734.38		4,250,492.35		5.43%		412,598.43

    二年以上至三年以内		221,906.48		0.26%		119,831.74		389,663.48		0.50%		119,831.74

    三年以上  		43,738,910.81		52.21%		43,738,910.81		43,738,910.81		55.83%		43,738,910.81

    合计		83,787,957.21		100%		44,821,724.65		78,343,257.28		100%		44,828,379.28

    

    注释6.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										 

    

    a、明细列示如下:

    

    		期末数		期初数

    类别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52,590,043.75		51,486,320.8		47,684,840.77		47,415,442.41

    原材料		46,457,001.46		46,158,932.25		50,578,507.17		50,280,437.96

    低值易耗品		4,166,159.41		4,147,940.92		4,236,312.06		4,218,093.57

    在产品		15,313,745.54		15,248,459.86		10,286,325.17		10,221,039.49

    合计		118,526,950.16		117,041,653.83		112,785,985.17		112,135,013.43

    

    b、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

    项目		期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期末数

    						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数		其他原因转出数		合计		

    低值易耗品		18,218.49		---		---		---		---		18,218.49

    原材料		298,069.21		---		---		---		---		298,069.21

    库存商品		269,398.36		1,017,721.14		---		183,396.55		183,396.55		1,103,722.95

    在产品		65,285.68		---		---		---		---		65,285.68

    合计		650,971.74		1,017,721.14		---		183,396.55		183,396.55		1,485,296.33

    

    存货跌价准备是根据期末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予以计提。可变现净值根据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计算。

    

    注释7.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联营企业投资		---		---		---		---		---		---

    其他股权投资		13,092,954.79		10,919,435.91		2,173,518.88		13,092,954.79		10,919,435.91		2,173,518.88

    合计		13,092,954.79		10,919,435.91		2,173,518.88		13,092,954.79		10,919,435.91		2,173,518.88

    

    a、权益法核算的对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比例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权益增减额		累计增减额		期末数

    天津力能电子有限公司		20年		35%		350,000.00		---		700,000.00		(700,000.00)		(1,050,000.00)		---

    

    b、成本法核算的其他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比例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深圳市新产业建材有限公司		15年		   40%		3,907,553.60		---		---		3,907,553.60

    深圳建华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15年		   40%		204,148.11		---		---		204,148.11

    青岛万嘉崂山蒸馏水有限公司		20年		   30%		8,100,229.48		---		---		8,100,229.48

    河南洛宇轴承有限公司		15年		   15%		825,000.00		---		---		825,000.00

    深圳康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5年		   52%		56,023.60		---		---		56,023.60

    小计						13,092,954.79		---		---		13,092,954.79

    

    * 深圳市新产业建材有限公司由于合资方资金未缴足,尚未开展生产生产经营业务,故按照成本法核算。

    深圳建华旅游用品公司、青岛万嘉崂山蒸馏水有限公司、深圳康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不能对其实施控制,估计清算后不能收回这些投资,故按成本法核算。

    ** 下列企业实际投资额与应出资额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		应投资比例		应投资金额		账面投资额

    深圳建华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USD 800,000.00		40%		USD 320,000.00		204,148.11

    深圳康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00,000.00		52%		1,040,000.00		56,023.60

    

    上述投资实际出资额比应出资额少的原因是:深圳建华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本公司尚未按照约定金额认缴出资额;深圳康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实际投资额比应出资额少的原因是已转让该公司部分股权,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d、减值准备的变化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深圳建华旅游用品公司		204,148.11		---		---		204,148.11

    青岛万嘉崂山蒸馏水有限公司		8,100,229.48		---		---		8,100,229.48

    河南洛宇轴承有限公司		605,257.92		---		---		605,257.92

    深圳市新产业建材有限公司		1,953,776.80		---		---		1,953,776.80

    深圳康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6,023.60		---		---		56,023.60

    合计		10,919,435.91		---		---		10,919,435.91

    

    注释8.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原值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		27,920,568.58		---		106,167.60		27,814,400.98

    机器设备		79,927,924.65		6,680,190.46		1,304,467.77		85,303,647.34

    运输设备		3,643,145.80		---		831,350.50		2,811,795.30

    办公设备及其他		39,562,660.15		4,073,430.36		2,025,956.76		41,610,133.75

    合计		151,054,299.18		10,753,620.82		4,267,942.63		157,539,977.37

    

    累计折旧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		3,300,710.98		415,789.22		---		3,716,500.20

    机器设备		16,179,009.05		4,076,856.26		641,537.74		19,614,327.57

    运输设备		2,095,810.98		255,341.38		684,530.51		1,666,621.85

    办公设备及其他		14,505,738.89		3,928,854.63		891,908.13		17,542,685.39

    合计		36,081,269.90		8,676,841.49		2,217,976.38		42,540,135.01

    

    减值准备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机器设备		32,742.61		---		---		32,742.61

    办公设备及其他		169,370.08		---		---		169,370.08

    合计		202,112.69		---		---		202,112.69

    净值		114,770,916.59		---		---		114,797,729.67

    

    2008年6月30日,固定资产中有净值为24,097,900.78元(原值为27,814,400.98元)的房屋建筑物作为1200万元短期借款的抵押物。

    

    注释9.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		其他减少		期末数		其中:借款费用资本化		资金来源

    需安装设备		2,204,108.42		2,687,658.87		1,515,636.67		---		3,376,130.62		---		自筹

    

    (1)本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注释10.无形资产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数

    一、原价合计		35,317,679.99		379,928.04		---		35,697,608.03

    1、土地使用权		33,747,003.49		---		---		33,747,003.49

    2、财务软件		1,570,676.50		379,928.04		---		1,950,604.54

    二、累计摊销额		2,390,385.55		674.490.51		---		3.064.876.06

    1、土地使用权		1,982,599.05		307.761.24		---		2.290.360.29

    2、财务软件		407,786.50		366.729.27		---		774.515.77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9,521,969.30		---		---		9,521,969.30

    1、土地使用权		9,521,969.30		---		---		9,521,969.30

    2、财务软件		---		---		---		---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23,405,325.14		---		---		23,110,762.67

    1、土地使用权		22,242,435.14						21,934,673.9

    2、财务软件		1,162,890.00						1,176,088.77

    

    (1)期末无形资产中账面价值13,910,466.30元(原值为23,652,018.74元)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通知((1996)深宝法执字第623-18号),此块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所有,但其产权尚未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由于较长时间未开发,此土地使用权存在一定金额的贬值,本公司按其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中有8,024,207.60元(原值为8,813,610.00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1200万短期借款的抵押物。

    

    注释11.长期待摊费用

    

    类别		原始发生额		期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本期转出额		期末数		剩余摊销年限

    物料系统		255,269.66		33,503.23		---		33,503.23		---		---		---

    E路网站直通车费用		18,000.00		---		---		---		---		---		---

    装修费用		16,411,974.17		10,689,748.27		1,244,392.20		1,507,698.88		---		10,426,441.59		35-46个月

    开办费		5,187,593.36		---		---		---		---		---		---

    消防工程及其他		211,095.96		32,120.83		---		32,120.83		---		---		---

    合计		22,083,933.15		10,755,372.33		1,244,392.20		1,573,322.94		---		10,426,441.59		

    

    注释12.递延所得税资产	

    

    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负债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计提坏账准备		1,909,027.01		1,145,416.21

    

    注释13.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期末数		期初数

    抵押借款		12,000,000.00		12,000,000.00

    保证借款		92,781,191.96		87,000,000.00

    其他借款		33,000,000.00		35,000,000.00

    合计		137,781,191.96		134,000,000.00

    

    (1)期末抵押借款12,000,000.00元以本公司净值为24,097,900.78元的房屋建筑物及净值为8,024,207.60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

    (2)保证借款92,781,191.96元全部由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担保。

    (3)其他借款说明如下:

    应收账款保理借款33,000,000.00元,系以40,420,000.67元的应收账款转让来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

    

    注释14.应付票据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24,998,556.21        53,980,910.74 		65,430,910.74

    商业承兑汇票		20,000,000.00		---

    合计		44,998,556.21		65,430,910.74

    

    (1)以上汇票均于6个月内到期。

    (2)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0,432,354.53元,减少了31.23%,主要原因为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银行承兑汇票开具受到很大的限制,公司与供应商结算方式进行了调整,减少了票据的支付。

    

    注释15.应付账款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		172,297,296.12		98.33%		188,583,194.17      188,583,194.17		95.93%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		2,262,578.51		1.29%		6,139,254.87          6,139,254.87		3.12%

    二年以上至三年以内		672,159.27		0.38%		1,482,564.40          1,482,564.40		0.76%

    三年以上 		---		---		380,623.09             380,623.09 		0.19%

    合计		175,232,033.90		100%		196,585,636.53      196,585,636.53 		100%

    

    本公司不存在欠持有5%以上(含5%)表决权股东的款项。

    

    注释16.预收账款

    

    期末余额3,639,458.15元,本公司不存在欠持有5%以上(含5%)表决权股东的款项。

    

    注释17.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发生额		本期支付额		期末数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711,955.33		39,295,039.3		40,057,489.28		10,949,505.35

    二、职工福利费		---		1,571,611.14		1,527,960.12		43,651.02

    三、社会保险费		17,403.80		2,957,027.25		2,956,870.63		17,560.42

    1.医疗保险费		1,537.12		552,445.75		548,523.47		5,459.40

    2.基本养老保险费		8,846.70		1,899,146.00		1,898,989.7		9,003.00

    3.失业保险费		---		272,403.12		271,437.56		965.56

    4.工伤保险费		2,191.98		116,153.21		117,074.44		1,270.75

    5.生育保险		4,828.00		116,879.17		120,845.46		861.71

    四、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912,054.77		1,011,236.65		690,713.91		3,232,577.51

    五、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721,574.50		721,574.50		---

    六、其他		---		---		---		---

    合计		14,641,413.90		45,556,488.84		45,954,608.44		14,243,294.30

    

    期末应付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系跨月支付的工资。

    

    注释18.应交税费

    

    税项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值税		16,877,172.44		23,089,021.72  23089021.7223,089,021.72

    营业税		5,377.80		23,753.50

    城建税		17,473.52		1,886.98

    企业所得税		3,711,350.70 		(90,173.08)

    个人所得税		137,556.34		105,826.91

    房产税		(64,063.10) 		52,488.00

    其他		(77,528.89)		---

    合计		20,607,338.81		23,182,804.03

    

    注释19.其他应付款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		10,518,980.98		98.59%		3,228,410.88		69.34%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		110,789.00		1.04%		1,379,042.34		29.62%

    二年以上至三年以内		39,429.27		0.37%		48,760.00		1.04%

    合计		10,669,199.25		100%		4,656,213.22		100%

    

    注释20.股本

    

    				本期增减变动		

    项目		期初数		配股		送股		增发		其他		小计		期末数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境内法人持股		72,726,426.00		---		---		---		---		---		72,726,426.00

    募集法人股		---		---		---		---		---		---		---

    高管股份		45,000.00		---		---		---		30,000.00		30,000.00		75,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72,771,426.00		---		---		---		30,000.00		30,000.00		72,801,426.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64,057,734.00		---		---		---		(30,000.00)		(30,000.00)		64,027,734.00

    无限售股份合计		64,057,734.00		---		---		---		(30,000.00)		(30,000.00)		64,027,734.00

    三、股份总数		136,829,160.00		---		---		---		---		---		136,829,160.00

    

    (1)本公司股本业经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以深同证验字[1999]第015号验资报告验证。

    (2)截止2008年6月30日, 6,824,361.00股转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3)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股东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53.15%		2009年12月27日		注1

    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33%		2006年12月27日		注2

    深圳市丰汇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0.79%		2006年12月27日		注3

    

    注1:公司控股股东德赛工业承诺:7,257,951股从改革方案实施后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65,321,566股从改革方案实施后起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德赛工业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由登记公司实行临时保管,根据上述承诺内容予以锁定。

    注2: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注3:鉴于公司第三大非流通股股东丰汇城建已被吊销企业法人资格,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公司控股股东德赛工业承诺对丰汇城建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的股份数为146,909股。代为垫付后,丰汇城建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或发生转让,应当向代为垫付的德赛工业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德赛工业的同意。丰汇城建在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前,还必须履行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法定承诺义务。

    

    注释21.资本公积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其他资本公积		9,064,819.61		---		---		9,064,819.61

    

    注释22.盈余公积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4,442,778.93		---		---		4,442,778.93

    任意盈余公积		888,555.79		---		---		888,555.79

    合计		5,331,334.72		---		---		5,331,334.72

    

    注释23.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期数

    年初未分配利润		(889,748.56)

    加: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79,049.5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现金股利		---

    期末未分配利润		889,300.99 

    其中:拟支付的现金股利		---

    

    

    注释24.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明细如下:

    

    		本期数		上期数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1.主营业务收入		338,089,501.58		295,859,283.23		272,949,799.50		235,753,267.19

    2.其他业务收入		224,112.51		52,856.30		963,713.76		583,878.66

    合计		338,313,614.09		295,912,139.53		273,913,513.26		236,337,145.85

    (2)本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如下:

    

    		本期数		上期数

    销售收入前五名合计金额		338,313,614.09		122,286,463.47 

    占销售收入比例		36.90%		44.64%

    

    (3)按品种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本期数		上期数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		收入	 	成本		毛利

    电池及配件		338,089,501.58		295,859,283.23		42,230,218.35		273,913,513.26		236,337,145.85		37,576,367.41

    

    (4)按地区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本期数		上期数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		收入	 	成本		毛利

    广东省内		216,811,838.45		186,150,257.34		30,661,581.11		179,810,425.99		154,871,570.03		24,938,855.96

    广东省外		66,400,593.8		64,825,952.93		1,574,640.87		50,398,939.64		43,513,076.52		6,885,863.12

    出口		54,877,069.33		44,883,072.96		9,993,996.37		42,740,433.87		37,368,620.64		5,371,813.23

    合计		338,089,501.58		295,859,283.23		42,230,218.35		272,949,799.5		235,753,267.19		37,196,532.31

    

    注释25.财务费用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利息净支出		5,351,863.12		1,365,953.48

    汇兑净损失		(4,793.64)		261,108.79

    其他		1,831,372.91		1,175,682.16

    合计		7,178,442.39		2,802,744.43

    

    注释26.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一、坏账损失		---		1,485,590.70

    二、存货跌价损失		1,017,721.14		--- 

    合计		1,017,721.14		1,485,590.70

    

    注释27.投资收益

    

    类别		本期数		上期数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权益净增减额		(700,000.00)		(114,215.22)

    转让子公司损失		--- 		(116,891.15)

    合计		(700,000.00)		(231,106.37)

    

    注释28.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入		317,583.89		5,892.00

    其他		383,088.93		296,855.46

    补贴收入		116,100.00		---

    合计		816,772.82		302,747.46

    

    2.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罚款支出		---		120.00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30,966.29		203,650.65

    其他		846,624.81		137.55

    合计		877,591.10		203,908.20

    

    注释29.所得税费用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当期所得税费用		4,768,406.19		225,896.55

    递延所得税费用		(763,610.80)		---

    合计		4,004,795.39		225,896.55

    

    注释30.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832,503.93		      341,744.44 

    收到其他收入		3,412,550.73		    1,542,890.07 

    收到的往来款项		67,159,607.37		   89,890,994.44 

    合计		71,404,662.03		   91,775,628.95 

    

    注释31.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类别		本期数		上期数

    市场开发费及商业费用		          442,735.69 		  7,694,582.37

    运输费用		          541,227.01 		    1,593,884.60 

    差旅费		          509,005.84 		    1,244,696.81 

    交际应酬费		          658,057.52 		    1,472,218.10 

    办公费用		       1,874,219.08 		    1,361,540.27 

    水电费		       3,037,280.97 		    2,942,956.78 

    研发费		          509,677.55 		    1,075,028.32 

    物料消耗费		          900,789.03 		    2,711,087.18 

    租赁费		       2,280,088.68 		    3,579,998.49 

    保险费		       1,588,857.45 		      715,376.37 

    通讯费		          586,085.58 		      542,788.75 

    代理费及报关费		          248,129.83 		      126,662.50 

    支付的其他费用		    9,899,869.02 		    3,493,469.51 

    支付的往来款项		     49,690,618.86 		   43,836,836.30 

    合计	 	72,766,642.11		72,391,126.35

    

    

    注释3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一、现金		31,610,417.00		29,767,888.55

    其中:库存现金		519,139.16		1,866,555.7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1,091,277.84		27,901,332.81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610,417.00		29,767,888.55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附注7.母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a.应收账款风险分类如下:

    

    		期末数		期初数

    类别账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一、单项金额重大		4,000,000.00		98.43%		4,000,000.00		4,000,000.00		98.43%		4,000,000.00

    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63,916.75		1.57%		63,916.75		63,916.75		1.57%		63,916.75

    三、其他不重大		---		---		---		---		---		---

    合计		4,063,916.75		100%		4,063,916.75		4,063,916.75		100%		4,063,916.75

    前5名合计金额		4,063,916.75		100%		4,063,916.75		4,063,916.75		100%		4,063,916.75

    

    (1)经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进行个别认定,未发现减值。故采用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确定依据为:根据本公司经营特点,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回收风险较大,因此将单项金额低于100万元且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归入该组合。

    (3)期末余额无持股5%以上(含5%)股东欠款。

    

    b.应收账款账龄分类如下: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三年以上  		4,063,916.75		100%		4,063,916.75		4,063,916.75		100%		4,063,916.75

    

    (二)其他应收款

    a.其他应收款风险分类如下:

    

    		期末数		期初数

    类别账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一、单项金额重大		60,308,299.17		92.79%		39,639,557.31		60,951,526.67		93.60%		39,639,557.31

    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4,099,353.50		6.31%		4,099,353.50		4,099,353.50		6.30%		4,099,353.50

    三、其他不重大		586,271.48		0.90%		4,510.39		69,260.25		0.10%		4,510.39

    合计		64,993,924.15		100%		43,743,421.20		65,120,140.42		100%		43,743,421.20

    前5名合计金额		60,181,108.55		92.59%		38,422,326.05		59,712,336.05		91.70%		38,422,326.05

    

    (1)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进行个别认定,未发现减值。故采用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确定依据为:根据本公司经营特点,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回收风险较大,因此将单项金额低于100万元且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归入该组合。

    (3)期末余额无持股5%以上(含5%)股东欠款。

    

    b.其他应收款账龄分类如下: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21,185,753.09		32.60%		---		21,311,969.36		32.73%		---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		69,260.25		0.10%		4,510.39		69,260.25		0.10%		4,510.39

    三年以上  		43,738,910.81		67.30%		43,738,910.81		43,738,910.81		 67.17%		43,738,910.81

    合计		64,993,924.15		100%		43,743,421.20		65,120,140.42		100%		43,743,421.20

    

    (三)长期股权投资

    

    (1)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16,283,722.20		---		116,283,722.20		116,283,722.20		---		116,283,722.20

    其他股权投资		13,092,954.79		10,919,435.91		2,173,518.88		13,092,954.79		10,919,435.91		2,173,518.88

    合计		129,376,676.99		10,919,435.91		118,457,241.08		129,376,676.99		10,919,435.91		118,457,241.08

    a.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比例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75%		33,755,462.64		33,755,462.64		---		---		33,755,462.64

    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				75%		20,015,431.73		35,015,431.73		---		---		35,015,431.73

    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5%		34,912,827.83		34,912,827.83		---		---		34,912,827.83

    惠州市德赛聚能电池有限公司				60%		12,600,000.00		12,600,000.00		---		---		12,600,000.00

    合计						101,283,722.20		116,283,722.20		---		---		116,283,722.20

    

    b.成本法核算的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比例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深圳市新产业建材有限公司		15年		40%		3,907,553.60		---		---		3,907,553.60

    深圳建华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15年		40%		204,148.11		---		---		204,148.11

    青岛万嘉崂山蒸馏水有限公司		20年		30%		8,100,229.48		---		---		8,100,229.48

    河南洛宇轴承有限公司		15年		15%		825,000.00		---		---		825,000.00

    深圳康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5年		52%		56,023.60		---		---		56,023.60

    小计						13,092,954.79		---		---		13,092,954.79

    

    c.减值准备的变化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深圳建华旅游用品公司		204,148.11		---		---		204,148.11

    青岛万嘉崂山蒸馏水有限公司		8,100,229.48		---		---		8,100,229.48

    河南洛宇轴承有限公司		605,257.92		---		---		605,257.92

    深圳市新产业建材有限公司		1,953,776.80		---		---		1,953,776.80

    深圳康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6,023.60		---		---		56,023.60

    小计		10,919,435.91		---		---		10,919,435.91

    

    (四)投资收益

    

    类别		本期数		上期数

    确认子公司的收益		---		---

    

    附注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数		去年同期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				

    净利润		(2,006,431.35)		95,782.10

    资产减值准备		1,017,721.14		1,485,590.70

    固定资产折旧		8,676,841.49		7,075,596.74

    无形资产摊销		674,490.51		228,566.4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573,322.94		714,362.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833,862.69		203,650.6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

    财务费用		3,194,187.33		1,825,359.02

    投资损失		700,000.00		(222,839.3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763,610.80)		--- 

    存货的减少		(4,906,640.40)		21,383,403.7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24,734,248.86		37,316,828.3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43,612,693.99)		   (60,970,285.23)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额		(9,884,701.57)		9,136,015.8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定向增发取得投资		---		---

    资产置换取得投资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1,610,417.00		29,767,888.5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8,347,946.32		37,849,267.3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737,529.32)		(8,081,378.83)

    

    

    附注9.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市		研制、开发和销售电子产品		本公司之控股公司		国有控股		姜捷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惠州市		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		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		国有独资		姜捷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87,418,000.00		---		---		87,418,000.00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		---		300,000,0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金额		占该项目百分比		金额		占该项目百分比

    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72,726,426.00		53.15%		72,579,517.00		53.04%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4。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的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深圳市新产业建材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深圳康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天津力能电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德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惠州市德赛永辉纸品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惠州市德赛视听科技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深圳市德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惠州市德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二)关联公司交易事项

    

    (1)关联方交易定价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及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的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制定。

    

    (2)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公司名称		本期数		上期数

    惠州市德赛视听科技有限公司		233,969.30		354,168.24

    德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2,286,657.03		3,790,732.10

    惠州市德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5,230.78		---

    天津力能电子有限公司		2,646,713.56		---

    惠州德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合计		5,172,570.67		4,144,900.34

    

    (3)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公司名称		本期数		上期数

    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330,451.08		160,889.20

    惠州市德赛永辉纸品有限公司		106,089.89		42,557.27

    天津力能电子有限公司		59,223.98		---

    合计		495,764.95		203,446.47

    

    (4)向关联方借入款项

    

    公司名称		本期数		上期数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19,770,800.00		25,028,000.00

    

    (5)向关联方归还款项

    

    公司名称		本期数		上期数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15,144,000.00		19,428,000.00

    

    (6)对关联方支付利息及担保费

    

    公司名称		本期数		上期数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893,951.64		680,325.85

    

    (7)关联方为本公司担保

    

    公司名称		类型		期末数		期初数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		92,781,191.96		87,000,000.00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应付票据		44,998,556.21		65,430,910.74

    合计		137,779,748.17		152,430,910.74

    

    (8)2008年1-6月,本公司委托惠州市德赛进出口公司出口产品17,942,699.14元,支付代理费121,476.03元。2008年1-6月, 本公司委托惠州市德赛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材料4,624,555.32元,支付代理费用77,887.07元。本年度,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实现了自主报关进口材料,故本报告期公司委托惠州市德赛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材料的业务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2007年1-6月,本公司委托惠州市德赛进出口公司出口产品8,475,087.93元,支付代理费85,606.95元。2007年1-6月,本公司委托惠州市德赛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材料28,496,245.24元,支付代理费用276,000.00元。

    (9)接受商标使用权

    2004年5月10日,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之子公司德赛能源、德赛电池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免费许可德赛能源、德赛电池在第九类电池、蓄电池产品上无限期使用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商标。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账款

    

    公司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惠州市德赛视听科技有限公司		686,797.81		2,613,129.53

    德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2,053,120.52		3,599,119.26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公司		12,315,093.09		12,357,520.84

    天津力能电子有限公司		6,557,106.22		5,681,345.90

    惠州德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56,625.00		176,549.99

    惠州市德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3,750.00

    合计		21,668,742.64		24,471,415.52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深圳康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217,231.26		1,217,231.26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		821,657.66

    天津力能电子有限公司		8,117,958.18		12,041,617.36

    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		1,344,989.56

    合计		9,335,189.44		15,425,495.84

    

    (3)预付款项

    

    公司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公司		1,707,984.32		393,972.62

    

    (4)应付账款

    

    公司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公司		1,787,857.40		12,572,412.80

    惠州市德赛永辉纸品有限公司		78,631.60		92,162.69

    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313,401.32		417,892.85

    天津力能电子有限公司		65,443.50		---

    合计		2,245,333.82		13,082,468.34

    

    (5)其他应付款

    

    公司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深圳市德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2,561.14		68,836.74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4,934,710.16		---

    合计		5,157,271.30		68,836.74

    

    附注10.承诺事项   

    截止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5,257,588.56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3,846,095.62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3,765,018.00

    以后年度	2,367,705.00

    合计	15,236,407.18

    

    附注1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截止审计报告日,本公司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详见附注12.5、附注12.6。

    

    附注12.或有事项

    

    1、1993年3月,本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深圳市龙岗宇丰实业发展公司)签定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由深圳市宝安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位于龙岗区三联村高坳地段的6111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本公司,后本公司认为该块土地不具备法定转让条件,没有履行该合同。深圳市宝安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1994年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深中房法终字第1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双方签定的土地转让合同有效,要求本公司履行合同,继续付清合同约定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用。

    此土地200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28,713,095.02元,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通知[(1996)深宝法执行第623-18号],此土地应为本公司所有,但深圳市宝安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私自将法院已判决给本公司土地中的部份土地转让给东风汽车公司。2003年6月27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1996)深宝法执字第623-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对(1995)深中房法终字第15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2003年10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2003)粤高法立民终字第82号《民事裁定书》]指令原审法院对深圳市宝安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已转让给本公司的土地中的27167.90平方米转让给第三人对本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审理。2004年9月2日,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4)深中法民五初字第45号《民事调解书》,本公司和深圳市宝安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以下和解:深圳市宝安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将前述土地中的33927.59平方米过户至本公司,涉及上述土地过户应缴纳的税费由其承担。深圳市宝安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私自将法院已判决给本公司土地中的27,190.41平方米转让给东风汽车公司的土地应承担的支付义务与深圳市宝安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宝安区法院申请执行(1996)深宝法执字第623号案件中,本公司应承担的支付义务相抵。双方就1993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补充合同》(一)(二)以及与上述土地相关的问题均不再向各方提出任何要求及提起诉讼。该案本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截止2008年6月30日,深圳市宝安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尚未将前述土地中的33927.59平方米过户至本公司。

    2、2004年11月11日,深圳阳光酒店起诉本公司及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要求确定合作建房合同无效,同时要求本公司及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共同返还深圳阳光酒店已支出的合作建房投资本金3824.39万元,利息2656.66万元。2005年8月2日,深圳阳光酒店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要求本公司及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按阳光酒店的实际投资给深圳阳光酒店分配太阳岛大厦房产。案件审理中,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提出反诉,要求深圳阳光酒店补足其所拖欠太阳岛大厦项目的投资 5387.72万元。本案一审已开庭,待判决。

    由于本公司于1999年11月26日已和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签订了《资产置换合同书》,根据该合同第2条第3款规定,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承认本公司与太阳岛合作开发方所签订的所有合同与协议,保证按原合同与协议约定承担本公司在太阳岛开发建设项目中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前述诉讼涉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由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承担。

    3、2003年7月16日,深圳市桂花大厦业主委员会起诉本公司及深圳市万山物业管理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万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案起诉时为本公司之子公司,现为本公司之关联方深圳市德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要求深圳市万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回其在桂花大厦管理期间收取的本体维修金517,011.25元及在桂花大厦管理期间收取的管理费结余1,959,365.34元,同时要求本公司返还从深圳市万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桂花大厦物业管理处提取的费用374,673.10元。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03]深罗法民三初字第1837-4号)查封了本公司在深圳市商业银行桂圆支行账号为0122100334459的存款。2004年9月1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深中法民二终字第525号《民事判决书》终审驳回了深圳市桂花大厦业主委员会对本公司的诉讼请求。2004年11月1日, 深圳市桂花大厦业主委员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本公司返还原从深圳市万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桂花大厦物业管理处提取的费用374,673.10元,2005年10月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裁定书((2004)深中法审监申字第93号)已作出再审裁定,同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本案在再审过程中经本公司、深圳市万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桂花大厦业主委员会协商达成和解:由深圳市万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罗湖区桂花大厦业主委员会支付人民币474077元,本公司和深圳市罗湖区桂花大厦业主委员会同意该笔款项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3]深罗法民三初字第1837-7号《民事裁定书》已查封冻结的款项中径行支付,前述款项支付完毕后各方当事人就本案的权利义务终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10已下达(2006)深中法民二再字第1号《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该调解书已生效。

    4、2004年3月6日,本公司和深圳市住宅工程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住宅公司")签订协议,住宅公司对本公司的分配形式由实物分配调整为现金分配,住宅公司收回桂花大厦物业,同时以原始价格(¥25,478,876.59元)对等的现金资产分配给本公司。该笔款项扣除桂花大厦物业的账面价值及本公司使用桂花大厦物业的物业使用费1,250,000.00元后的差额13,189,664.11元,已将其作为资本公积。住宅公司同意承担截止200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前述《投资开发"桂花大厦"合同书》中约定的本公司于1998年12月31日后应享有的所有权利、义务及与《投资开发"桂花大厦"合同书》相关的所有诉讼收益和损失(2002年12月12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2)深罗法房初字第1446号判决书及2003年12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深中法民终字第742号判决书裁定的应由本公司享有的权利义务仍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担)和其他与桂花大厦相关的协议约定的本公司享有的权利和义务,1998年12月31(含1998年12月31)前已分配给本公司的利润、除桂花大厦物业以外的其他物业和本公司的投资成本仍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不再承担对住宅公司桂花大厦基建办公室的债务,同时亦不再享有与《桂花大厦项目分成协议》及其他与桂花大厦相关的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及诉讼收益、损失。   

    5、2007年12月12日,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木材有限公司共同起诉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原告办理桂花大厦首层商铺1169.5平方米面积的房产证,并对未能交付面积416.88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20,000.00元的标准赔付原告,并负担全部的诉讼费。本公司对该案提出管辖异议后,法院二审驳回本公司的管辖异议。该案于2008年7月1日开庭,现一审待判决。

    6、2008年1月25日,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市铭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德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要求本公司对深圳市铭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自承租南华花园裙楼2001年4月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该期间南华花园裙楼的产权属于本公司)拖欠的中央空调维护费人民币324,000.00元及滞纳金人民币330,534.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一审2008年4月2号开庭后,经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该案撤诉。

    2008年6月1日,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同一案由再次起诉深圳市铭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德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要求本公司对深圳市铭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自在承租南华花园裙楼2001年4月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该期间南华花园裙楼的产权属于本公司)拖欠的中央空调维护费人民币324,000.00元及滞纳金人民币349,65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已于2008年7月29日开庭,待一审判决。

    

    附注14.非经常损益

    

    性质或内容		本期数		上期数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处置固定资产净损益		(559,967.21)		---

    (2)处置长期投资的净损益		---		(116,891.15)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净额		(559,967.21)		(116,891.15)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14,500.00		---

    3.计提的减值转回		---		---

    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384,648.93		98,839.26

    扣除所得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60,818.28)		(18,051.89)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3,705.09		---

    扣除所得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64,523.37)		---

    减: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		44,457.66		(4,512.97)

    扣除所得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08,981.03)		(13,538.92)

    

    附注15.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本期数		上期数		本期数		上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7%		1.11%		1.11%		1.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4%		1.12%		1.12%		1.06%

    

    附注16.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本期数		上期数		本期数		上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130		0.0118		0.0130		0.01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138		0.0119		0.0138		0.0119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计算				

    (一)分子:				

    税后净利润		1,779,049.55		1,611,209.77

    调整:优先股股利及其它工具影响		---		---

    基本每股收益计算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损益		1,779,049.55		1,611,209.77

    调整:与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		---

    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引起的收益或费用上的变化		---		---

    稀释每股收益核算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损益		1,779,049.55		1,611,209.77

    (二)分母:				

    基本每股收益核算中当期外发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136,829,160.00		136,829,160.00

    加: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成普通股时的加权平均数		---		---

    稀释每股收益核算中当期外发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36,829,160.00		136,829,160.00

    (三)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130		0.01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138		0.0119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130		0.01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138		0.0119

    

    附注17.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已于2008年8月26日获得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八、备查文件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均完整地置于公司所在地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名):

    

    2008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