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3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19-008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2月12日(星期二)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1-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2月11日下午3:00-2月12日下午3:00。
3、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9日
4、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东6楼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宏良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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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1,308,598,917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89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
份 717,953,0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05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22 人,代表股份 590,645,8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83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54,514,337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7.54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79,156,3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6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75,357,9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79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
案进行了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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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3、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以及调整和优
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
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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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结果汇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分类
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 1,308,588,117 99.9992% 10,800 0.0008% 0 0.0000% 通过
议案 1
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4,503,537 99.9930% 10,800 0.0070% 0 0.0000% 通过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 总表决情况 1,308,583,117 99.9988% 10,800 0.0008% 5,000 0.0004% 通过
议案 2
规则》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4,498,537 99.9898% 10,800 0.0070% 5,000 0.0032% 通过
总表决情况 1,308,425,117 99.9867% 173,800 0.0133% 0 0.0000% 通过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议案 3
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4,340,537 99.8875% 173,800 0.1125% 0 0.0000% 通过
注:议案 1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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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曾铁山律师、吴三明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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