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深天马A: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0-08-20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20-056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016 号)核准,公司向包括湖北长江天马定增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 20 名符合
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09,624,610 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
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95,472,172.60 元,扣除本次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 32,489,404.4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62,982,768.16

元。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致同验字
[2020]第 110ZC00291 号)验证,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
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1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分别设立了募集

     资金账户,专门用于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

     和使用。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及联合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8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
     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天马微电子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10052000400   2,781,152,614.
 1
          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29937            25

        天马微电子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034   2,781,152,614.
 2
          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市分行       00004651           25

                                                             5,562,305,228.
                           合 计
                                                                   50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乙方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 1 与乙方 2 合称为乙方)

                                          2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联合保荐机
构)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甲、乙、丙三

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 1 开设募集资金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 41005200040029937。截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专户余额为

2,781,152,614.25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第 6 代 LTPS AMOLED 生产

线二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已在乙方 2 开设募集资金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

为 44250100003400004651。截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专户余额为

2,781,152,614.25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第 6 代 LTPS AMOLED 生产

线二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

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

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联合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
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
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3
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
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肖少春、赵旭、郭卫明、杨

滔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

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
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

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
五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

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
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

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乙方存在累计两次未及时向甲方划转募集资金专项支出款项

情形的,以及存在未配合甲方募集资金专项支出情形的,甲方有权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

                              4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工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
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2、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
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

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3、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
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甲方住

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14、本协议一式柒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