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0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实施,公司在募集资
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
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使用5,562,982,768.16元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 王苏生 陈泽桐 陈菡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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