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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天马A:关于公开储架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2021-06-08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1-030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储架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储架发行公司债

券。相关情况如下: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储

架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登记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且最终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通过的方案为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关于公司符合储架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照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储架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
经认真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

求,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储架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三、本次发行概况

    1、票面金额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规模为不

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人民币 10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和期次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

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

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

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期限和债券品种

    本次发行的债券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

此限制),包括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及绿色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

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等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债券品种。具体期限构

成、各期品种及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

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适

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进行确定。

    5、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

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

法确定。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6、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

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

情况确定。

    8、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信情况良好。本次发行的偿债保障措施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9、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0、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债券上市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行方式和市场情况确定。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通过本次发行后二十四个月届

满之日止。

    四、关于本次公开储架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根据发行工作需要,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和公司实

际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

储架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

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规模等)、

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

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

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

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

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如有)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制度;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

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

登记备案等手续;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

付息等事宜;

    6、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

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

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券的全部或者部分发行工作;

    7、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

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通过本次发

行后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上述授权事项的基础上,授

权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所

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上述授权事项及其他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

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五、其他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

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