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1-06-26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陈宏良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长职务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
一致。
2、陈宏良先生辞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其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
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
3、我们认为,陈宏良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二、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董事候选人彭旭辉先生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彭旭辉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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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履行董事职
责所需的工作经验。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彭旭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 王苏生 陈泽桐 陈菡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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