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 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 应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 王苏生 陈泽桐 陈 菡 张建华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