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22-043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2 年 6 月 10 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深天马”)收到股东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航国际”)的通知,中航国际拟将持有的公司 172,097,332 股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7.00%,非公开协议转让给其全资子公 司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实业”)。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航国际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航 国际实业将持有公司 172,097,332 股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7.00%。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转让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不同主体之间的转让, 不涉及增持和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 空工业集团”)批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中航国际与中航国际实业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签 第 1 页 共 7 页 署《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关 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中航国际实业根据股 权转让协议受让中航国际直接持有的公司 7.00%的股份。本次股权转 让的受让方中航国际实业为转让方中航国际的全资子公司,均为国有 股东,此次交易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1、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赖伟宣 注册资本 957,864.1714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18 号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09992 工业、酒店、物业、房地产业的投资与管理;进出口业务;仓储;新能 源设备地开发、销售维修;展览;销售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卫星通 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智能无人 飞行器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 租赁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 所需的劳务人员;销售易制毒化学品:丙酮,甲苯,2-丁酮;易制爆化 学品:硝酸钾;其他化学品: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 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 2,4,6-三硝基二甲苯,2,3-二甲苯酚, 经营范围 1,4-二甲苯, 1,3-二甲苯, 1,2-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 5- 硝基-1,3-二甲苯,5-叔丁基-2,4,6-三硝基间二甲苯, 4-乙烯基间二 甲苯,4-硝基-1,2-二甲苯, 4-硝基-1,3-二甲苯, 3-硝基-1,2-二甲 苯, 3,5-二甲苯酚, 3,4-二甲苯酚, 2-硝基-1,3-二甲苯,2,6-二甲 苯酚, 2,5-二甲苯酚, 2,4-二甲苯酚。(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有效 期至 2024 年 08 月 16 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1983 年 4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18 号 联系电话 010- 84808613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1.13%,中航建银航空产业股权投资 股东结构 (天津)有限公司持股 8.87% 第 2 页 共 7 页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 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赖伟宣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 6016-7-3 号中航 3 号楼 10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2N4X0F 一般经营项目是: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航空运营 支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民用航空材料销售;供 应链管理服务;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钟表与计时 仪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5G 通信技术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卫星移 动通信终端销售;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 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 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新 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数据处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 技术研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 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 经营范围 总部管理;酒店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 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 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对 外承包工程;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房 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对外劳 务合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营业期限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中航中心大厦 39 楼 联系电话 0755-21246963 股东结构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持股 3、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2022 年 5 月 11 日,转让方中航国际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本 次交易。 2022 年 5 月 31 日,受让方中航国际实业的唯一股东中航国际作 第 3 页 共 7 页 出股东决定,批准本次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航空工业集团审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 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 登记手续。 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权控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及表决权 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航国际控股有 291,567,326 11.86% 291,567,326 11.86% 限公司 中国航空技术深 179,516,146 7.30% 179,516,146 7.30% 圳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 172,097,332 7.00% - - 中国航空技术厦 36,525,940 1.49% 36,525,940 1.49% 门有限公司 湖北长江天马定 增投资基金合伙 81,924,922 3.33% 81,924,922 3.33% 企业(有限合伙) 中航国际实业 - - 172,097,332 7.00% 中航国际及其一 761,631,666 30.99% 761,631,666 30.99% 致行动人合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航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及 表决权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5、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份转让 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中航国际直接持有深天马 172,097,332 股非限售流通 A 股,占深天马现有股份总数的 7.00%。中航国际同意 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中航国际实业转让其所持有的深天 马 172,097,332 股非限售流通 A 股,占深天马现有股份总数的 7.00%, 第 4 页 共 7 页 中航国际实业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中航国际转让 的标的股份。标的股份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日后已享有的一切附随的 权利,包括在本协议股份交割日之后,标的股份产生的任何股息、红 利、配股权、派生股份、补偿款或其他孳息,应当随标的股份的转让 一并过户到中航国际实业名下。中航国际实业无需为此支付额外的任 何款项。 2)在本协议签署日至本次交易交割完成日期间,深天马如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转让股份数量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即转让标的股份 包含该等新增股份。 (2)转让价格及支付 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份转 让系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和资产重组,在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且上市公 司中的国有权益并不因此减少的,因此股份转让价格可以根据上市公 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 定。协议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以深天马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 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9.1223 元为基础确定转让价 格。中航国际持有深天马 172,097,332 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价格 9.13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 1,571,248,641.16 元(以最终经 国资管理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2)在本协议签署日至本次交易交割完成日期间,深天马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价格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协议双方确认,中航国际实业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 第 5 页 共 7 页 作日内将股份转让价款的 30%作为保证金支付至中航国际指定的银行 账户。中航国际实业应在标的股份过户前将股份转让款支付至中航国 际指定的银行账户。上述保证金在中航国际实业依据协议约定支付股 份转让款时自动转为股份转让款的一部分。 (3)交割 1)中航国际收到标的股份全部转让款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协 议双方共同到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中航国际实业名下。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即本次 交易交割完成。 2)如本次股份转让按本协议约定完成交割,过渡期内,标的股 份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中航国际实业享有或承担。 3)若深天马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日前存在已披露事项以外的债 权债务以及责任(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方面的责任和/或义务以 及潜在债务、责任和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处理,与 中航国际实业无关。 (4)职工安置及债券债务处理 1)本次交易标的为深天马的股份,不涉及标的公司的职工安置 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原由标的公司聘任的员工仍然由标的公司继 续聘任。 2)本次交易标的为深天马的股份,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转 移或处置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原由标的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仍然 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5)生效 第 6 页 共 7 页 本协议自中航国际及中航国际实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待航空工业集团批准本次交易后生效。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续事项 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工作,公司将同 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