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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天马A: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15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监督,积
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 项议案。

    2、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 项
议案。

    3、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2 项议案。

    4、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 项议案。

    6、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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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航国际
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8 项议案。

    7、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工作意见

    2022 年,受宏观经济和显示行业供需关系影响,智能手机、IT 等电子消费
品显示领域需求量和价格均出现明显下滑,企业经营发展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明
显增多。公司上下一心,全力克服各种不利影响,一方面直面行业挑战,抢抓
市场机遇,稳健应对上下游波动,在市场波涛中逆水行舟;另一方面苦练内功,
通过提炼重塑价值观内涵、数字化建设、极致成本管理等管理措施,强化核心
能力建设,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3 年,公司将坚持“2+1+N”战略引领,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
为客户提供高价值产品和服务;坚持创新驱动,提升科技创新技术水平;持续
完善产业布局,推进重点项目落地与高效运作;深入推进变革升级,锻造核心
能力,提升企业效能与活力。围绕既定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3 年,公司将以提升经营效率为重点,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
将坚持目标导向,积极布局新技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入推进数字化变革,
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高效运营能力、精益制造能力和资源保障能力,持续
加强领导力建设,不断强化组织与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和分层分类的人才激励体系,激发团队凝聚力与组织活力。

    三、监事会对公司监督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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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规定,相关决议事项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形成了
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
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会计
核算及编制财务报告,各期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整
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保证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
与关联方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促进
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
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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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以及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
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
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经营活动各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
务活动的正常运行及稳健发展,有效的控制了经营风险,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6、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
和管理工作,均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未
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7、报告期内公司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监事会 2023 年工作展望

   2023 年,监事会将持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第 4 页 共 5 页
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和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
效运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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