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7-04-29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7-30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
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9,3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
董事局决议有效期可在此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适时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
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旭东、李映照、周永章、刘放来
2017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