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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岭南: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7-10-28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7-74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

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

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未有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审议《2017 年前三季度公司担保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未有不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审议《2017 年前三季度套期保值情况报告》;
    报告期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严格遵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未有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四、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瑞华所在为公司提供 2016
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

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

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旭东、李映照、周永章、刘放来
                                           2017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