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2017-11-09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7-87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
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
再次提示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4 日-2017 年 11 月 15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4 日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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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1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
国有色大厦 24 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备注:
1.2017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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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46)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53)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 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73)
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75)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4、5、6、7 为特别决议案,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3 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5、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对所有提案均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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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案编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00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
案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
案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
为 100。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
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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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时间:
2017 年 11 月 9 日-14 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 楼公司董
事局秘书室
4.本次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 刘渝华
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传 真:0755-83474889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
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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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0”,投票简称为“中
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非累积投票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3.00 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4.00 √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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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5.00 √
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6.00 √
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7.00 √
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4 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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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5 日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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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
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按本授
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
思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00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的议案
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4、5、6、7 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3 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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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至: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七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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