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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岭南:2017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18-04-03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8-2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岭南”

或“公司”)1997 年 1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一家以铅、
锌、铜、银等有色金属生产为主业的多金属国际化公司,目前公司已

形成铅锌采选年产金属量 30 万吨的产能,直接掌控国内、国外铅锌

金属资源量近千万吨,打造形成了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冶炼、深加

工、销售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连年入选中国企业 500 强。公司上市

以来,始终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将 2016 年投资者保护工作

报告如下:
    一、分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制定了《中金
岭南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增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公司

章程》规定,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0%。2014-2016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 1.55 亿元,占最近

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46.73%,坚持与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成长发展

成果。


                                  1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2014 年                       66,378,838.14                  470,134,648.82


           2015 年                       22,126,279.38                  200,946,689.36


           2016 年                       66,378,838.14                  323,228,814.39


         最近三年合计                   154,883,955.66                  994,310,152.57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                 331,436,717.52


三年累计分红占三年年均的比例                          -                        46.73%


     二、承诺履行情况

     (一)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1、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韶关冶炼厂地块增补纳入"三旧

"改造范围的批复》(粤国土资试点函【2011】1063 号),公司下属韶

关冶炼厂所占用的土地被纳入"三旧"改造范围。2011 年 12 月 31 日

该土地的主要权属人本公司大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

诺,将对韶关冶炼厂因"三旧"改造停产及异地搬迁造成的损失在韶关

冶炼厂地块进行"三旧"改造开发时予以补偿。

     承诺时间:2011 年 12 月 31 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2、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2016 年 5 月 17 日,控股股东作出承诺:

     《中金岭南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已自查范围内未

披露的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

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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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间:2016 年 5 月 17 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二)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2016 年 8 月 18 日,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1、本次通过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不用于房地产相关业务,

且未来不会新增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将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放弃对康发公司的控股权。

    承诺时间:2016 年 8 月 18 日

    承诺期限: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

    2、将积极促进华加日铝业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放弃对华加

日幕墙之控股权。

    承诺时间:2016 年 8 月 18 日

    承诺期限: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
    (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情况

    1、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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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等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4)承诺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人承诺拟公布的

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承诺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指导意

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
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承诺时间:2016 年 2 月 16 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2、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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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岭南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中

金岭南在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中金岭南因存在自

查范围内未披露的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

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时间:2016 年 5 月 17 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三、投资者接待以及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2017 年,公司参加了光大证

券投资策略会、广发证券投资策略会、海通证券投资策略会、招商证

券投资策略会、瑞信信贷“深港通”A 股投资峰会、2017 高盛投资论

坛、天风证券投资策略会、兴业证券投资策略会、安信证券投资策略

会,接待了光大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天风证券、

华泰证券、太平洋证券、兴业证券、安信证券等证券公司的现场调研,

回复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网络提问 120 项,解答投资者日常热线电话

咨询,平均每天接待投资者来电 5-8 通。公司通过上述多种渠道,就

投资者关心的有关公司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沟

通与交流,增进彼此了解与互信。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96 项公告,及时、准确、真

实、完整地向投资者、社会公众、市场各方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重大

投资、财务报告等情况,保持信息披露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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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2017 年,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 3 次股东

大会,方便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通过落实

各项制度,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等各项合法权益。
    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公司将不

断探索创新,开拓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新形式、新内容,持续有效地开

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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