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8-04-28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8-3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
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有不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等有关规定的
情形。
二、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未有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审议《2018 年第一季度套期保值情况报告》;
报告期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严格遵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未有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旭东、李映照、周永章、刘放来
201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