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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岭南: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8-07-24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8-53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因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事项将注册资本由 2,379,790,218 元变更为 3,569,685,327 元;为适

应公司发展需要,在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凡口铅锌矿相关经营范
围;公司结合董事会、监事会运作和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将公

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11 人调减为 9 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 4 人调

减为 3 人,将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由 5 人调减为 3 人,并根据上述事
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

本、增加经营范围、调整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以及任职资

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的要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候选人没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同意董事局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以及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独立董事任职的要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候选人没有违反《公

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

    同意董事局关于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旭东、李映照、周永章、刘放来
                                              2018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