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8-07-24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8-53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因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事项将注册资本由 2,379,790,218 元变更为 3,569,685,327 元;为适
应公司发展需要,在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凡口铅锌矿相关经营范
围;公司结合董事会、监事会运作和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将公
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11 人调减为 9 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 4 人调
减为 3 人,将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由 5 人调减为 3 人,并根据上述事
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
本、增加经营范围、调整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以及任职资
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的要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候选人没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同意董事局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以及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独立董事任职的要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候选人没有违反《公
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
同意董事局关于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旭东、李映照、周永章、刘放来
2018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