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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岭南:第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8-08-29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8-70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2018 年半年度公司担保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未有不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审议《申请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保

证担保,董事局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

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有不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同意董事局对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购买结果予以确认。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局决议有效期可在此资金额度内

滚动使用)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

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局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决定。

    四、审议《2018 年半年度套期保值情况报告》;

    报告期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严格遵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未有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未有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旭东、李映照、刘放来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