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8-85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八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 46,016.00 万元对深圳市 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包 括公司已以往来款形式拨付科技公司用于项目前期投入的 6,600.00 万元,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处理上述增资相关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4号)核准,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167,162,280股,募集资金总额1,524,519,993.60元, 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人民币32,490,399.87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 1,492,029,593.73 元 , 再 扣 除 验 资 费 、 律 师 费 用 等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1,747,162.28 元 ( 含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490,282,431.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937,975.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 合计1,492,220,406.67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7年6月20日全部到位, 1 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7]48080004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6年11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2,4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将用于“尾矿资源综合回收及环境治理开发项目”、“高性能 复合金属材料项目”、“高功率无汞电池锌粉及其综合利用项目”、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尾矿资源综合回收及环境治理开发项目 71,726.29 60,701.00 高性能复合金属材料项目 38,149.51 26,328.00 新材料方向 高功率无汞电池锌粉及其综 22,607.60 15,096.00 2 合利用项目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5,000.00 4,592.00 新材料方向项目合计 65,757.11 46,016.00 3 补充流动资金 45,735.00 45,735.00 合计 183,218.40 152,452.00 二、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科技公司为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性能 复合金属材料项目”、“高功率无汞电池锌粉及其综合利用项目”、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等三个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实施的募投项 目投资总额为65,757.1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6,016.00万元。截至目 前,公司已以往来款形式拨付科技公司6,6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 材料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 为保证科技公司负责实施的新材料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 利实施,根据公司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 公司将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6,016.00万元向科技公司进 行增资,其中包括公司已以往来款形式拨付科技公司用于项目前期投 入的6,600.00万元。本次增资将全部计入科技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资 完成后,科技公司注册资本由11,535.7992万元增加至57,551.7992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的对象为科技公司,公司持有科技公司 100%股权。其 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大工业区锦绣西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李清湘 注册资本:11,535.7992 万元 经营范围:高能电池材料、纳米材料、功能材料、稀贵金属等新 材料、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无汞锌粉(不含危 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化学试剂)的生产和销售;锂一次纽扣电 池、锂二次纽扣电池、锂离子纽扣电池、扣式超级电容器及配件的研 发及生产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科技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46,273.56 万元,负债总额 29,585.23 万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15,696.68 万元, 资产负债率 63.94%;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1,472.46 万元, 归属 母公司净利润 811.41 万元。 3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科技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52,829.65 万元,负债总额 34,281.72 万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16,649.63 万元, 资产负债率 64.89%;2018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3,846.79 万元, 归 属母公司净利润 801.61 万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科技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2017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取得的募集资金,该等资金将全部用于科技公司负 责实施的新材料方向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经 营发展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公司顺利实施和 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五、本次增资的后续管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和使用安全,科技公司应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将公司使用2017年非公开募集 资金的增资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由科技公司全部用于新材料方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六、审议情况及出具的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 46,016.00 万元对科技公 4 司进行增资,其中包括公司已以往来款形式拨付科技公司用于项目前 期投入的 6,600.00 万元;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处理上述增资相关 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有利于公司顺利实施和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前述募 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公司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 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顺利实施和 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前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 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 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已经公 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5 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本保荐机构对中金岭南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1、中金岭南第八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金岭南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中金岭南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核 查意见;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 年 9 月 2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