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2019-03-30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9-3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8 次会议,列席了历次董事局会议。
(一)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2018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预测的议案》、《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公司担
保情况的报告》、《2017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2018
年第一季度公司担保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报告》;
(三)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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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 年半年度公司担保
情况的报告》、《申请担保的议案》、《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
告》;
(六)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
议案》;
(七)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2018 年前三季度公司
担保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
告》、《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并延期履行<关于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声明及
承诺函>的议案》、《关于调整并延期履行<关于对深圳华加日幕墙科技
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承诺函>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购买
责任险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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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监事会公告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
告如下:
(一)2018 年 4 月 3 日刊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
(二)2018 年 4 月 28 日刊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
(三)2018 年 7 月 24 日刊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
(四)2018 年 8 月 15 日刊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
(五)2018 年 8 月 29 日刊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
(六)2018 年 9 月 27 日刊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
(七)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八)2018 年 12 月 13 日刊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三、公司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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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列席了公司
历次董事局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董事局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
公司内控制度认真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
审核公司 2018 年每季度财务报告和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定
期报告均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收购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公司在收购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方面,交易程序合法,未
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利益行为。公司董事局决议关联交易事项
时,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后提交董事局审议,关联董
事履行了回避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等有关规定。董事局对被
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
了全面评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审
批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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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报告
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
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
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
提供合理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
制提供合理保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的情形。
(六)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公司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
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一
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状况、日常
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
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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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9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
法规政策的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
运营。坚持原则,公正办事,尽职尽责,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继
续坚持以财务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关注,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督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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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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