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9-57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3,569,685,32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人民币
现金 0.80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285,574,826.16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除权除息日 红利发放日
A股 2019/5/15 2019/5/16 2019/5/16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8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3,569,685,3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 楼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联系人:薛泽彬 刘渝华
咨询电话:0755-82839363
传真电话:0755-83474889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