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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岭南: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9-66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在深圳市
中国有色大厦 23 楼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卓卓先生主持,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其中监事田志刚因公务委托监
事会主席彭卓卓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达法定人数。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公司担保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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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
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保证担
保,董事局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
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
股东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 号)及《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相违背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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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公司使用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不超过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局决议有效期可在此资金额度内
滚动使用)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一年、
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
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
审慎的态度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
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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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
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
要和市场、政策环境变化,以及为实现募投项目效益最大化、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
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相关决
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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